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2008-011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7月29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8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伟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2,9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期限为1年。公司将以自有资产为其中8,9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伟良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