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全票通过了《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全票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孔伟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全票通过了《关于向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向控股77.2%的子公司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太白)提供5700万元贷款担保用于项目建设;为控股90%的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潼关冶炼)分别于2009年6月和2008年9月到期的共计60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期限2年;为控股51%的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鑫泰)分别于2008年6月24日和10月15日到期的共计20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截止2008年5月31日,陕西太白、潼关冶炼、山东鑫泰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46%、52.68%、47.39%,公司为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5,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3%,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四、全票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方庄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正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方庄支行申请3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且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