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2008年08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公告的《关于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中“目前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应为: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金通、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世纪证券、江南证券、华林证券、信泰证券、华龙证券、财通证券
注:本基金若增加、调整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更正。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