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代码:580025 权证简称:葛洲CWB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葛洲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及出资人更换的议案》。具体如下:
2007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新疆葛洲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由本公司、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局、新成立公司管理层及技术骨干三方作为发起人,发起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方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本公司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局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67%;新成立公司管理层及技术骨干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3.33%。新成立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建筑施工及其相关业务。
根据公司设立的实际情况,经与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局的主管部门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及代表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协商一致,董事会同意对设立方案调整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为“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对出资人进行更换:原出资人“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局”更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金额仍为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67%,其余各方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