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盛所持上海银行股份将拍卖
2008年08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ST宏盛近日披露,公司收到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的来函,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将于8月18日对ST宏盛所持有的上海银行471100股非上市流通股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据悉,2007年2月12日,ST宏盛与上海银行静安支行签订2500万元的借款合同,该合同于2008年2月14日到期。2008年1月,上海银行静安支行要求公司提前归还上述借款。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2月25日下达民事调解书,要求ST宏盛于3月20日之前向上海银行静安支行偿付5334125元,于5月31日前偿付2000万元及相关逾期利息。
因ST宏盛未履行上述调解书所列相关事项,上海银行静安支行向上海市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二中院于3月2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冻结、划拨ST宏盛银行存款25515259.13元及相应利息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执行期间实际支出费用。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拍卖、变卖宏盛科技相应价值财产。
据悉,ST宏盛目前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协商并力争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