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时事海外
  • 7:上市公司
  • 8:产业·公司
  • A1:理财
  • A2:开市大吉
  • A3:股民学校
  • A4:信息大全
  • A5:广告
  • A6:信息披露
  • A7:信息披露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B1:基金周刊
  • B2:基金·基金一周
  • B3:基金·封面文章
  • B4:基金·基金投资
  • B5:基金·基金投资
  • B6:基金·投资基金
  • B7:基金·投资基金
  • B8:基金·投资者教育
  • B9: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0:基金·QFII
  • B11:基金·海外
  • B12:基金·数据
  • B13:基金·数据
  • B14:基金·互动
  • B15:基金·研究
  • B16:基金·对话
  •  
      2008 年 8 月 11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5版:观点评论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5版:观点评论
    抓住信心缺失的主要矛盾
    升值速度放缓 汇改初衷不变
    三请
    制度救市——我们该为谁创新?
    减税:该出手时当出手
    从中国次序说开去
    向垃圾食品大幅增税
    股市不可道之“道”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三请制度救市——我们该为谁创新?
    2008年08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洛华
      周洛华专栏

      沪深股市下一步发展要从“帮助困难的国有企业”转变为“激励所有的优秀企业”,实现从“需要融资的企业上市”到“回报股民的企业上市”这一历史性的转变,而在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上的创新,更多着眼建立一套更完善的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我怀念1992年那个明媚的春天,那时我还是在校大学生,听到了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传达。记得那是我在校期间唯一一次全体学生在政治学习时间自发地长时间鼓掌打断发言。那是大家由衷的掌声,因为大家从小平同志的讲话中,不仅看到了国家民族的光明前途,也看到了自己的前途。

      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就是实事求是,而小平同志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其实是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的发展。我今天就按照实事求是的精神来回顾一下中国股市制度建设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现实缺陷。

      中国证券市场迎来大发展的机遇其是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打破了旧体制格局之后,各地的国有企业纷纷上市融资。当时实行了额度制,这就给寻租留下了空间。不少企业当时就是想尽各种办法拿到上市额度之后,圈了一笔钱。此外,在正常额度审批中,监管机构默认执行了“谁困难,谁先上”的原则。记得四川红光上市不久就被查出财务造假,戴上ST帽子,主管官员还振振有词:“我这也是为国企解困嘛”!

      我们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公司治理的基础就是这样的薄弱,至今没有任何机构、任何人提出要对当时所造成的股民损失提出赔偿。大多数新股民都认为这些赔偿都已体现在了股改的对价中了。但我认为,股改既没有彻底解决历史问题,也不能确保未来沪深上市公司治理和制度建设是符合中小投资人利益的。

      我当然无权提议清算那段历史,但是有责任提请各位注意:沪深股市最近的一次牛市是在公司治理取得进展之后才出现的。客观地说,证监会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从推动股改(严格地说,证监会无权代表出资人去推动股改)到清查资金占用,都是沪深股市可贵的进步。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任何牛市最根本的基础不是公司业绩,而是公司治理。

      沪深股市的下一步发展要从“帮助困难的国有企业”转变为“激励所有的优秀企业”。要实现这个转变,只有在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上创新。遗憾的是,我在资本市场上看到的创新经常是为了企业融资进行的,比如分离式可转债,比如股改权证。看到那些最终作废的权证造成无辜中小散户的巨大损失,我捶胸顿足。

      今天,又是同样一群人,号称是学习了国外先进经验之后,提出要建立平准基金、推出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指望降低印花税等等这些措施来救市。这和当年忽悠着“股市的首要功能就是为困难的国企融资,以便减轻国家负担”的人是同一类型。指望在投资人身上找到治愈投资人伤痛的药方,这何其可笑。

      只有建立一套更完善的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我们才能鼓励上市公司的控制人去做强业绩,提高回报,最终提升股价,使股民获利;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防止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做出不利于上市公司中小股民的事情,最终防止股民被内部交易和不对称的信息所出卖。让上市公司按照新的公司治理规则把业绩做好,而不是让股民相互之间玩一种新游戏,这才是根本的救市之道。这条道路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观点,也符合毛泽东思想方法论的观点。

      我们现在的首发上市条例规定只要业绩符合一定的财务指标要求,就可以申请上市融资,就可以上市之后再融资,就可以在融资和再融资之后抛售原始股。为什么就不能把回报中小股东作为是否审批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呢?纵观沪深股市的发展历史,除了股改时期之外,从来没有哪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曾提出固定的公司红利政策。无论业绩多少,每季度必须分配0.25元,这样的红利政策在国外市场屡见不鲜,我国为什么从来就没有监管部门推动,也没有大股东提议呢?我呼吁,对于首发上市的企业要求其明确规定红利政策,否则不予审核。我们要实现“需要融资的企业上市”到“回报股民的企业上市”这一历史性的转变。

      我始终以怀疑的眼光在看国内的一些投资银行,那些整天西装革履的金融精英整天围绕着大股东的需求转,帮助他们实现上市融资的目标,并收取一个远低于国外同行标准的投行费,他们可曾从中小股民的角度去考虑过:这些公司是否具备保护中小投资人的机制?是否具备了完善的公司治理?是否做到了巴菲特要求的“不受大股东控制”的要求?

      早在美国互联网泡沫时期,类似的公司治理研究有过一个结论:高估值和宽松的治理环境毁了企业管理层的进取心。可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在中国重演。所以,我们再不要为所谓的投行排名去无谓的争论了,今天需要无畏的真理和无知的直言不讳者。

      我还想特别提出一点,股改时,股民是依据当时的股价同意大小非流通的,没有理由认为股民在低于股改投票前一天价格时,仍然同意十送三的对价,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构应给出一个司法解释:所有股改之后大小非抛售的价格,必须高于股改投票前一天的价格,否则对价无效,因为股民批准对价的前提条件之一(股价)已不成立了。假如这些股改时没有想到的政策能得以落实,相信对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能收亡羊补牢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