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在2008年8月7日、8日达到“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08年8月7日、8日达到“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经函证,公司前两大股东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回函如下:
1、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回函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7日、8日,贵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贵司来函询问我司是否存在引起白猫股份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
我司对此十分重视。经自查,我司拟对贵司进行资产重组信息的全部内容已分别于2008年4月29日和2008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除此之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3个月内,我司无其他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与前述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商等;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贵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函告
新洲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8月8日
2、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回函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贵公司的《关于公司股价波动原因的征询函》。对于贵公司向本公司询问近日是否存在引起白猫股份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或信,本公司作如下声明:
本公司涉及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信息的全部内容已分别于2008年4月29日和2008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除此之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3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与前述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商等;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函告
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8月8日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涉及公司资产重组信息的全部内容已于2008年4月29日和5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除此以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3个月之内,本公司无其他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出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已披露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