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先任 中信万通被查
2008年08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晶
未审先任
中信万通被查
⊙本报记者 杨晶
近日,山东证监局发布通知公告,发现中信万通证券存在分支机构负责人未审先任的情况,并对该公司和个人进行了查处,并进行了通报。
山东证监局表示,近日在行政许可审核工作中,发现中信万通证券某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未向其报备,也未向其报送离任审计报告;该分支机构拟任负责人Z某在未取得证监局批复的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公司以正式文件任命其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且已实际履行总经理职务超过1年。
通报公告中称,中信万通证券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关于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前应当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山东证监局在发现此问题后,立即向中信万通证券发出《监管意见函》,要求公司撤回Z某的任职资格申请,并要求公司对其他分支机构负责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进行自查及整改。中信万通证券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的《监管意见函》后,于7月24日向其报送了自查报告,撤回了Z某的任职资格申请,同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了一个季度的奖金。
山东证监局还要求辖区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认真展开自查,杜绝再次发生未审先任事项。如果存在未审先任,相关人员应立即停止履行上述职责,并及时向所在公司报告,由公司在8月15日前向山东证监局提交相关人员未审先任的说明,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山东证监局将视公司的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对公司及个人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