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8月4日,本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08年8月8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分别是杜金科先生、赵浩义先生、徐建选先生、赵守国先生、张志凤女士、冯根福先生,董事吕晓明先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杜金科先生,独立董事郭捷女士因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志凤女士对会议通知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未参与表决1人,董事李琦先生未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在经营范围中新增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信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 等内容,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咨询;广播影视节目策划、制作、发行;有线广播电视分配网的设计与施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施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承办体育比赛、承办文艺演出及会展(取得审批后经营);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体育场馆设施的经营管理,体育健身项目的开发、经营。”
现修订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咨询;广播影视节目策划、制作、发行;有线广播电视分配网的设计与施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施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信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承办体育比赛、承办文艺演出及会展(取得审批后经营);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体育场馆设施的经营管理,体育健身项目的开发、经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