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太白)、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潼关冶炼)、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鑫泰)。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为陕西太白提供5700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5700万元贷款担保;
本次为潼关冶炼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
本次为山东鑫泰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
●本次贷款的反担保情况
陕西太白、山东鑫泰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本次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56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陕西太白提供贷款担保5700万元,用于陕西太白庙沟堆浸废渣综合利用(3000吨/日选矿厂)项目建设,贷款合同尚未签订。
2.潼关冶炼分别于2006年6月和2007年9月向建行天津开发分行和建行渭南分行贷款2000万元和4000万元,为期分别3年和1年,公司为2笔贷款共计6000万元提供贷款担保。潼关冶炼2笔贷款分别于2009年6月和2008年9月到期,公司拟为其继续提供为期2年贷款担保。
3.山东鑫泰分别于2007年6月和10月,向建行天津开发分行贷款1500万元和500万元,为期分别为1年,公司为2笔贷款共计2000万元提供贷款担保,山东鑫泰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山东鑫泰2笔贷款分别于2008年6月和10月到期,公司拟为其继续提供为期1年贷款担保。
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5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3%,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全票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陕西省太白县太白河镇
法定代表人:张耐林
经营范围:黄金采、选、冶和水力发电
为本公司控股77.2%的子公司
截止200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9332万元、负债总额18849万元、净资产20225万元、实现利润4406万元。
2.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陕西省潼关县城关镇上屯村
法定代表人:徐福山
经营范围:金、银、铜、铅、硫的选冶及副产品销售
为本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
截止200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6131万元、负债总额18753万元、净资产7378万元、实现利润1164万元。
3.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海阳市郭城镇河南村
法定代表人:马英杰
经营范围:金矿探采选冶
为本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
截止200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528万元;负债总额4538万元;净资产2990万元;实现利润131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潼关冶炼分别于2006年6月和2007年9月向建行天津开发分行和建行渭南分行贷款2000万元和4000万元,为期分别3年和1年,公司为2笔贷款共计6000万元提供贷款担保。潼关冶炼2笔贷款分别于2009年6月和2008年9月到期,公司拟为其继续提供为期2年贷款担保。
2.山东鑫泰分别于2007年6月和10月,向建行天津开发分行贷款1500万元和500万元,为期分别为1年,公司为2笔贷款共计2000万元提供贷款担保,山东鑫泰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山东鑫泰2笔贷款分别于2008年6月和10月到期,公司拟为其继续提供为期1年贷款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5,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3%,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贷款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56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