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二00八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5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11次会议于2008年7月2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08年8月8日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9人,实到8人,公司独立董事陈汉文因出国未能出席。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考核结果;
三、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公司配股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公司已达到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配股条件。
四、公司2008年配股发行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进行配股,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配股种类及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配股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496,485,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不超过配3股的比例进行配售,共计可配售不超过148,945,799股。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扩大,则配股基数同比例调整,配股比例不变,可配售股数同比例调整。最终配股比例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配股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配股价格下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扩大,则配股价格下限为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
发行时公司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
5、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对平台子公司投资 | 增加对香港平台子公司投资 | 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000万元) 29922102.1亿) |
对上海、广州平台子公司增资 | 27,990万元 | |
新设天津平台子公司 | 10,000万元 | |
增加大宗贸易营运资金 | 50,000万元 | |
合计 | 108,990万元 |
以上项目共需投入资金约108,99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上述项目所列顺序依次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投资总额,超过部分将增加项目的流动资金。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帐户。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08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配股方案的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五、公司2008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使公司配股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全权处理本次配股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
(1)授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2)确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发行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发行时机;
(3)授权决定中介机构及其费用支付等相关事宜;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配股方案范围内,决定本次配股的具体数量、配股价格;
(5)根据配股结果,办理证券的登记存管、上市流通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7)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
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八、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九、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十、提请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08年8月27日(周三)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3——9项议案。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2点30分,地点为公司12层会议室。
以上议案获与会董事全票通过。
现就公司2008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2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8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2008年8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2、公司2008年配股发行方案;
1)配股种类及每股面值
2)配股比例及数量
3)配股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4)发行对象
5)募集资金用途
6)决议有效期
7)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2008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6、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8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厦门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92-5898577、5898580
传真:0592-5160280
邮编:361004
联系人:杨秀华、丁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 出席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 |||
2 | 公司2008年配股发行方案 | |||
1)配股种类及每股面值 | ||||
2)配股比例及数量 | ||||
3)配股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
4)发行对象 | ||||
5)募集资金用途 | ||||
6)决议有效期 | ||||
7)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 ||||
3 | 公司2008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 | |||
4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5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
6 |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
7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签章): | 委托人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户: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755 | 国贸投票 | 13 | A股 |
2、表决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公司2008年配股发行方案 | |
1)配股种类及每股面值 | 2.00 | |
2)配股比例及数量 | 3.00 | |
3)配股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4.00 | |
4)发行对象 | 5.00 | |
5)募集资金用途 | 6.00 | |
6)决议有效期 | 7.00 | |
7)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 8.00 | |
3 | 公司2008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 | 9.00 |
4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0.00 |
5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 11.00 |
6 |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12.00 |
7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 | 13.00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国贸”的投资者,对《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755 | 买入 | 1.00 元 | 1 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国贸”的投资者,对《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755 | 买入 | 1.00元 | 2 股 |
3、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国贸”的投资者,对《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755 | 买入 | 1.00元 | 3 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三: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一 | 对平台子公司投资项目 | 其中:境外子公司追加投资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000万元) |
境内平台子公司的增资及新设共计37,990万元人民币 | ||
二 | 增加大宗贸易营运资金 | 50,000万元人民币 |
合计 | 3,000万美元及87,990万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约108,990万元) |
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平台子公司投资项目
1、平台公司的作用
贸易是公司传统核心主业之一,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公司已连年进入中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业,在国家的内外贸批发零售业综合类排名中名列第5,被评为国家3A级对外贸易诚信企业。虽然公司本部地处厦门,但客户及营销网络遍及全国和全球主要经济区,为适应公司业务的拓展以及风险管理的要求,公司依据战略规划要求,已分别在香港、上海、广州设立了平台子公司,并拟在天津口岸设立新的平台子公司。公司凭借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地处香港这一全球重要的贸易、金融、物流中心的优势,促进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的提升和海外市场的拓展,提升公司的海外声誉及影响力;公司在三大重要的经济圈长三角、珠江三角洲以及环渤海地区进行贸易平台的布局,加强了公司贸易业务对于重要经济地区的辐射,有利于公司贸易业务突破地域限制、实行跨区经营、扩大市场份额,并加强对区域内业务的经营管理。
2、投资概况
此次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对全资的平台子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并补充营运资金,对全资的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及广州启润贸易有限公司两家平台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天津平台子公司,具体如下:
子公司 | 此次投资额 | 投资 方式 | 原注册资本 | 本次出资后注册资本 |
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增资2,000万美元,补充营运资金1,000万美元(合计折合约人民币2.1亿元) | 增资并补充营运资金 | 300万元 港币 | 2,038.4万元 美元 |
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 | 18,990万元人民币 | 增资 | 1,010万元 人民币 | 20,000万元 人民币 |
广州启润贸易有限公司 | 9,000万元人民币 | 增资 | 1,000万元 人民币 | 10,000万元 人民币 |
天津子公司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新设 | - | 10,000万元 人民币 |
合计 | 3,000万美元及37,990万元人民币(合计折合人民币约58,990万元) |
3、投资必要性
(1)目前平台子公司宝达(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启润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为港币300万元、1,010万元和1,000万元,注册资本偏小,流动资金不足,所获当地金融机构的授信有限,影响了平台公司贸易业务的拓展。此次增加对三个平台公司的投资,有利于增加上述公司的股东权益,以获得当地金融机构更高的信用额度,提升公司业务的竞争能力,促进区域贸易业务的大力拓展和管理。
(2)公司此次投资的平台公司分别位于全球金融、物流中心的香港,全国三大经济圈核心城市上海、广州和天津。上述地区经济总量较大,贸易活动频繁。
此次平台公司投资将完善公司由内向外、从南到北的沿海贸易网络布局,加强公司贸易业务对于上述重要经济地区的辐射,巩固贸易营销网络,提升公司贸易业务在平台公司所辐射地区的竞争能力,扩大市场份额。
二、增加大宗贸易营运资金项目
1、投资概况
贸易业务为集团的三大核心业务之一,主要通过公司本部、下属平台公司以及其他专业经营子公司运营。此次公司拟投资5亿元人民币增加集团拳头贸易品种的营运资金,以提高铁矿砂、钢材、棕榈油以及化纤等公司传统优势大宗贸易品种的市场份额及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贸易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2、投资的必要性
(1)公司营业收入从2003年的53.19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74.75亿元,5年增长了2倍多,其中主要原因是占公司营收90%的贸易业务保持了持续高速的增长。由于贸易具有资金占用大的行业特点,贸易业务的快速增长需要与之配比的营运资金的支持。
(2)通货膨胀和宏观调控政策,使贸易商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
近年来,国内外通货膨胀明显,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加大了贸易商的营运资金占用,贸易商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扩大。而去年以来国家持续的调高利率、紧缩银根的宏观调控政策,也提高了贸易商的运营成本。
(3)集团主要大宗贸易品种具有长期资金需求
铁矿砂、钢材、棕榈油以及化纤等公司传统强项贸易品种为与国计民生相关的生产原材料,有良好的市场基础。近年来,公司上述品种的贸易量逐年上升,客户需求稳定增长,对长期营运资金有更高的要求。
(4)募集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
因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自2005年以来资产负债率(母公司)长期保持在70%以上的高位,高负债的经营模式使得公司面临较
大的偿债压力,融资能力受限。此次募集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并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以上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提升贸易、地产、港口物流三大核心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发展方向,将有利增强贸易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促进贸易这一公司传统核心主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促进三大核心业务的协调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附件四: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天健华证中洲审(2008)专字第020241号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集团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厦门国贸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等。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责任方有关人员和对有关数据实施分析,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厦门国贸集团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厦门国贸集团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厦门国贸集团公司为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移作其它任何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本专项鉴证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熊建益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宏华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对本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16号”《关于核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8月3日通过网上和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增发人民币37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620.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7年8月10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华证中洲验(2007)GF字第02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厦门开元支行开立的840060178908094001号专项账户中,并于2007年8月13日拨付到各项目公司银行账户,其中:厦门国贸码头有限公司20,558.00万元,厦门国贸泰达保税物流有限公司13,164.00万元,厦门国贸金门湾大酒店有限公司3,728.81万元,厦门国贸东翔地产有限公司28,500.00万元,厦门国贸东润置业有限公司2,670.00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余额35,601.65万元尚未使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本公司财务支出,2007年9月1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9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闲置前次募集资金29,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07年10月17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承诺,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股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或非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因此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余额35,601.65万元尚未使用,其中29,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6,001.65万元按各承诺投资项目工程进度陆续投入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承诺的三个投资项目均未正式投入运营,无法计算其累计实现效益。
附件四--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620.8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019.16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019.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 2007年使用33,019.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厦门港东渡港20#泊位技改工程 | 厦门港东渡港20#泊位技改工程 | 20,558.00 | 20,558.00 | 20,558.00 | 20,558.00 | 20,558.00 | 20,558.00 | 0.00 | 2008年8月 |
2 | 厦门象屿现代物流园区国贸泰达物流仓工程 | 厦门象屿现代物流园区国贸泰达物流仓工程 | 13,164.00 | 13,164.00 | 7,637.24 | 13,164.00 | 13,164.00 | 7,637.24 | 5,526.76 | 2009年8月 |
3 | 厦门翔安区大嶝岛X2004G01地块房地产项目 | 厦门翔安区大嶝岛X2004G01地块房地产项目 | 35,045.00 | 34,898.81 | 4,823.92 | 35,045.00 | 34,898.81 | 4,823.92 | 30,074.89 | 2009年5月 |
合计 | 68,767.00 | 68,620.81 | 33,019.16 | 68,767.00 | 68,620.81 | 33,019.16 | 35,601.65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5 | 2006 | 2007 | ||||
1 | 厦门港东渡港20#泊位技改工程 | 尚未完工投入使用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2 | 厦门象屿现代物流园区国贸泰达物流仓工程 | 尚未完工投入使用 | 注2 | 注2 | 注2 | 注2 | 注2 | 注2 |
3 | 厦门翔安区大嶝岛X2004G01地块房地产项目 | 其中金门湾酒店项目开始内部试运营,其他项目沿在开发建设中 | 注3 | 注3 | 注3 | 注3 | 注3 | 注3 |
合计 |
注1:厦门港东渡港20#泊位技改工程
承诺效益:根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编制的《厦门港东渡港区20#泊位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假设财务基准收益率为8%,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第五年为0%;第六年~第十年为7.5%;第十一年起为15%。则项目达产后,年均实现利润总额5,370万元,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9%,财务净现值为21,922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6年(含建设期)。将20#泊位一期与此次技改统一核算,则项目达产后,年均实现利润总额7,500万元,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8%,财务净现值为12,115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0.8年(含建设期)。(2)假设财务基准收益率为8%,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规定,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项目达产后,年均实现利润总额5,084万元,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5%,财务净现值为14,514万元,投资回收期为7.5年(含建设期)。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厦门港东渡港20#泊位技改工程除一台集装箱桥吊与两台龙门吊已订货并预定2008年下半年到位,其余装卸设备均已安装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鉴于截止日上述技改工程尚未投入使用,无法计算其累计实现效益。
注2:厦门象屿现代物流园区国贸泰达物流仓工程
承诺效益:根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编制的《厦门象屿现代物流园区国贸泰达物流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假设财务基准收益率为8%,所得税为15%。则达产后,项目年均可实现利润总额约2,000万元,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6%,财务净现值为5,621万元,投资回收期为8.9年(含建设期)。(2)假设财务基准收益率为8%,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规定,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达产后,项目年均可实现利润总额约2,000万元,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4%,财务净现值为4,041万元,投资回收期为9.5年(含建设期)。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厦门象屿现代物流园区国贸泰达物流仓工程项目已完成了大部分基建工程,并购置了部分装卸设备。鉴于截止日上述工程项目尚未完工投入使用,无法计算其累计实现效益。
注3:厦门翔安区大嶝岛X2004G01地块房地产项目
承诺效益:根据厦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国贸地产X2004G01地块(大嶝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假设基准收益率为15%,所得税为15%,则本项目1、2、3、4#地块所建设的住宅及商铺产品为可出售物业,预计该部分可实现销售额92,925万元,销售完成后可实现净利润19,643万元,根据预测的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年度,税前)达到了30.3%;内部收益率(年度,税后)达到了26.3%。假设基准收益率为9%,所得税为15%,则本项目5#地块所建设的酒店视为出租型物业,在进入稳定营业期后,可望每年实现税后净利润868万元。在计算期(20年)内,未考虑项目价格上涨因素,酒店项目的年税后内部收益率达到了9.69%。(2)假设基准收益率为15%,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规定,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本项目1、2、3、4#地块所建设的住宅及商铺产品为可出售物业,预计该部分可实现销售额92,925万元,销售完成后可实现净利润17,332万元,根据预测的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年度,税前)达到了30.3%;内部收益率(年度,税后)达到了23.7%。假设基准收益率为9%,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规定,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本项目5#地块所建设的酒店视为出租型物业,在进入稳定营业期后,可望每年实现税后净利润715万元。在计算期(20年)内,未考虑项目价格上涨因素,酒店项目的年税后内部收益率达到了7.88%。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厦门翔安区大嶝岛X2004G01地块房地产项目中,1#--4#地块已完成规划设计书,并开始办理开工前的相关审批手续。5#地块即金门湾大酒店项目开始内部试运营,但尚未对外开始营业。鉴于截止日上述工程项目尚未对外销售或者投入使用,无法计算其累计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 2008-2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5届监事会2008年度第11次会议于2008年8月8日召开。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监事会专项审计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确认:
1、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08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 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0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获与会监事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