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3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8月10日下午13:30在浙江省临海市国贸大饭店五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08年8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证监会[2008]27号公告以及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8]85号)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2008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借款、违规担保、要求公司为其支付或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或其他支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过高价置入公司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假投资真占用、假采购真占用等方式变相或隐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罗仕万先生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作如下调整:自2008年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年的薪酬仍然采取底薪加奖金的方式,其中底薪为各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的年薪,每年的奖金则根据当年的业绩增长情况从每年增加的净利润中提取不超过3%的比例。每位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具体的奖励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绩效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对本次调整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无异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通知全文刊载于2008年8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8月10日下午15:40在临海市国贸大饭店五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8月28日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8月28日下午13:3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6、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8年8月2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人等。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邮政编码:317025
5)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号码:0576-85126598
6)联系人:谢瑾琨、孔荟荟
8、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12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业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规定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08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2008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2008年上半年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500万元,2007年度发生持续到2008年上半年的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5000万元,以上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除此以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金雪军 罗文花 王陆冬
200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