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司在近两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尚未收到国有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提出再次启动股改程序的书面动议。
一、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国有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提出再次启动股改程序的书面动议,何时启动股改程序尚不确定。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前次股改程序的保荐机构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生瑶先生。目前公司没有变更和新聘保荐机构。
三、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1、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2、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3、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证券简称:SST轻骑(A股) SST轻骑B(B股) 编号:临2008-034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简介
2008年8月8日、8月11日、8月12日公司A、B股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改、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