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08年08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08—01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由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简称"工大高总")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工大高总所持有本公司99300000股限售流通股(原国有法人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8年8月11日至2010年8月10日;工大高总所持有本公司1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原国有法人股)被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8年8月11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