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重组改制免缴三税
2008年08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中铁建重组改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行为,可免缴营业税、印花税和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作出以上表态的。
为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经国务院批准,中铁建已于今年上半年成功实现整体重组,发起设立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公司”)并在境内上市。在重组改制过程中,中铁建及其下属企业国有股东收购了相关企业职工股和外部股权,中铁建将以公司名义签订的相关合同及持有的下属企业产权投入股份公司,将原中铁建系统的一些土地和房产投入股份公司,对不能纳入股份公司的部分房产和土地剥离到中铁建独家成立的锦鲤资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