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圣韬
公用科技昨日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参股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的现金红利约4.28亿元,按每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计算,总股本为20亿股的广发证券此次分红规模达到了30亿元。对于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似乎与此前借壳方案中的有关承诺相抵触的疑问,广发证券有关人士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分红保留了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分红权利。
去年分红30亿
公用科技的公告显示,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及补充说明,该公司目前持有广发证券的股份数量约为2.85亿股,按每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计算,共计分得红利近4.28亿元。
记者从广发证券处获悉,此次分红以广发原有的20亿股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因此广发证券去年的利润分配总额达到了30亿元。
2007年,广发证券以82亿元的净利润在券商净利润排名中拔得头筹,此次30亿规模的利润分红占到去年净利润的36.58%。
据了解,此前已有多家上市、非上市券商公布了2007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券商中,中信证券“10转10派5元”,海通证券“10送3转增7股派1元”,宏源证券“每10股派发5.75元”,国元证券和长江证券均是“每10股分红5元”。
而在非上市知名券商中,据统计,银河、国泰君安、东方、申银万国派发的2007年现金红利分别为35.19亿元、18.12亿元、6.59亿元和8.07亿元,分别占到各自净利润的68.66%、24.51%、15.31%和13.96%。因此,广发证券此次分红无论在绝对数量上还是在净利润中的占比都在几家大券商中排名靠前。
不违当初承诺
2006年6月初,延边公路在公布广发借壳方案时称,“广发证券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基准日后至合并完成前,形成的期间损益除支付给吉林敖东4000 万补偿款外,其余的损益由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而此次广发证券单独向老股东派发红利的事件也引起部门市场人士的疑问,这是否与以上“损益由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全体新老股东共享”的承诺相冲突?
对此,广发证券以及内部相关人士给出了相应的解释。广发证券称,公司将遵守借壳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做的承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分红,保留了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分红权利,即如果延边公路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的方案被批准,合并完成后,所有现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东每股股票将享有与原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每股股票相同的权益,包括本次每股1.5元的利润分配权利。
某内部人士也指出,市场的质疑声是因为对当初条款的曲解或者理解不全面造成的。首先,在与延边公路的合并方案获批以前,广发证券无法向延边的股东即承诺中的“新股东”派发红利;其次,选择在这个时候分配利润,是应现有股东要求做出的决定。
此外,广发证券还表示,公司对于借壳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没有放弃,仍在积极争取和等待审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