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8月13日上午在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副董事长吴仲时先生受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的委托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持有和代表公司17,877.937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400万股的55.18 %。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77.9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计划如下:
1)发行人: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短期融资券名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短期融资券;
3)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
4)发行期数:在发行总额内可申请分两期发行,每期发行额根据发行人申请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额度确定,365天内发行完毕;
5)票面金额: 100元人民币;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采用面值发行,以人民币1000万元为一个认购单位;
7)发行期限: 365天;
8)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10)主承销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偿债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3)担保方式:无担保;
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和办理与具体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
2)审核、适时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若适用)有关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请示、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与相关中介机构的聘用协议、登记托管和代理兑付协议及各种公告)。
(二)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临时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77.9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同意增补赵博文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段继东、黄董良、施建祥对增补公司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由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增补董事的临时提案》中董事候选人提名、提名程序及候选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组织,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陶久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4日
附:
赵博文先生简历
赵博文,男,1936年生,中共党员,中专毕业,高级经济师。1955年至1983年担任浙江省医药公司业务科长;1983年至1997年历任浙江省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顾问、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