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及召开200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8月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于2008年8月12日上午9时在银川新华百货老大楼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7 人,董事蒙进暹授权委托李晶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陈惠芬授权委托徐鸣凤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鸣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63,189,683.0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36,574,446.60元,实施2007年度分配方案支付普通股现金股利61,735,500.00元后,截止本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8,028,629.66元。提议本次利润分配以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23,4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含税),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4,082,600.00元。本次分红后,未分配利润剩余163,946,029.66元,结转下期。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08年8月29日上午9:30在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六楼多功能厅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内容:
1、审议200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2、参加会议人员:
(1)凡2008年8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08年8月26日——8月28日
4、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华东街97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人:陆 燕 李宝生
联系电话:0951-4010058 6071161
传 真: 0951-6071161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表行使各种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表决意见: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股票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08-023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于2008年8月12日上午1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卫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23,4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含税),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