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08 年8月11 日、8 月12 日和8 月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了2008年7月29日公司在《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中提到的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熊猫”商标协议转让给公司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