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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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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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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1版:信息披露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持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结果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增加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投资建设高/中密度纤维板
    (HDF/MDF)生产线的后续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
    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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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08年08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绵高     公告编号:临2008-050号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过去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作出如下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8月11日、8月12日、8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触及跌幅限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本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回函,除2008年2月15日、6月14日和7月1日已披露的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外,确认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申明

      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最近两周之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针对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已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报有关部门审核,目前正在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准备补充材料和进行回复。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绵高    公告编号:临2008-051号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履行股改承诺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1月22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7年2月15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大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恒康)在股改方案中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在董事会上提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入S绵高新的议案;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其他优质资产注入S绵高新,并确保在注入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S绵高新带来的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若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S绵高新带来的净利润低于4000万,则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年报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追送议案,以资本公积金8,820,000元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定向转增(相当于以现有流通股股本29,400,00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转增股份),并保证在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股改承诺的实施进展如下:

      1、为履行上述股改承诺,四川恒康在股改实施后,即着手处理绵阳高新的违规担保和不良债务,和公司一起与主要债权人就债务解决进行了长期而艰难的谈判,对历史遗留债务问题的解决取得了重大突破和阶段性进展。截至2008年7月1日,在四川恒康的支持和协助下,公司已先后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安徽皖能集团、光大银行、农行成都市武侯支行等主要债权人达成了债务和解协议,偿还或由四川恒康代偿了债务近亿元,为实施优质资产的注入、履行股改承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以上情况详见2008年5月31日、2008年6月6日和2008年7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2008年2月14日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前提下,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等议案,迈出了切实履行股改承诺的第一步。

      3、2008年2月下旬至2008年6月12日,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对拟剥离的资产和负债、对拟置入的阳坝铜业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的审核。

      4、2008年6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实际业绩不足承诺业绩之补偿协议》等相关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点:(1)四川恒康以承接绵阳高新10,360.80万元负债的形式受让本公司6,162.75万元出售的资产,对于承接债务大于受让资产的差额4,198.05万元,四川恒康对绵阳高新予以全额豁免。(2)绵阳高新向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行39,088,729股股份购买其所持阳坝铜业100%股权。(3)自2008年1月31日至绵阳高新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阳坝铜业股东期间,阳坝铜业生产经营中产生收益由绵阳高新享有,产生亏损由四川恒康承担。(4)四川恒康承诺阳坝铜业2008-2010年三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124万元、8,876万元、8,893万元,如低于上述承诺业绩,四川恒康负责用现金补足。

      5、2008年6月30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以上情况详见2008年2月15日、6月14日和7月1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公司已将《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报有关部门审核,并正在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准备补充材料和进行回复。

      由于受“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及其余震的影响,公司在地震发生后一段时间内无法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和项目中介机构人员的人身安全,被迫对项目中

      介机构人员进行了疏散,原定于5月中旬完成相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被迫推迟,审议相关方案的董事会也延期至6月中旬,为此四川恒康履行股改承诺、实施资产注入工作延误了1个多月。

      地震过后四川恒康积极履行股改承诺,阳坝铜业注入绵阳高新的《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已经报有关部门审核。

      受此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四川恒康无法在原承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08年8月15日之前完成阳坝铜业的资产注入工作。经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核查确认“受“5.12” 汶川特大地震这一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四川恒康主观上和重组方案的实质上并未违背对绵阳高新的股改承诺。”

      公司相关人员将继续勤勉尽责,继续督促四川恒康抓紧时间推进股改承诺的全面实施和全面完成,力争在最快的时间完成阳坝铜业注入到本公司的工作和确保四川恒康实际业绩承诺的完成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