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今日披露,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拟以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由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富润等共同设立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拟为20000万元,其中浙江富润拟出资2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