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与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因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21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详见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公告),并且已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请求解除帐户冻结和解除土地查封的申请》。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申字第344号《听证通知书》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佛中法执字第304-3号《民事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08年9月16日上午九时在该院第七法庭举行听证(原定于8月19日的听证取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佛中法执字第30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的银行存款10,138,471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根据本诉讼的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进行持续披露。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申字第344号《听证通知书》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佛中法执字第304-3号《民事裁定书》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08-25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下属子公司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下称“南亚公司”)与上海科胜幕墙有限公司(下称“科胜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有关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公告。
现因南亚公司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昆民一初字第58号〕判决结果,已于2008年8月12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上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
1、撤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昆民一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公司将根据本诉讼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持续披露。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民事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