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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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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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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1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8月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13日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8人,独立董事叶永茂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尚贤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19)。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叶永茂先生、邹源先生、尚贤女士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鉴于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在神马集团(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神马集团下属子公司)任职,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信贷互保协议书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信贷互保协议书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08年信贷互保协议书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19)。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叶永茂先生、邹源先生、尚贤女士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鉴于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在神马集团(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神马集团下属子公司)任职,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的议案:

      本公司三级子公司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盐业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1日,注册资本为3344.95万元,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1304.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40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自然人(共170人)出资163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为筹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于2008年2月决定实施增资配股,方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3344.95万元为基础,每10股配4.50股,共计1505.2275万股,配股价每股1元,募集资金1505.2275万元,如有股东放弃配股,在其他股东中进行二次募集。在盐业公司配股期间,因法人股东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部分自然人股东放弃配股权,进行了二次募集。盐业公司实际配股结果:共增加股本1450.81万股,募集货币资金1450.81万元,股本由原3344.95万元变更为4795.76万元,股东持股情况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304.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2%,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7%,自然人(共170人)出资3089.8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43%。2008年6月2日盐业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登记。

      本公司同意盐业公司上述增资配股方案及同意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两公司放弃配股权。

      鉴于本公司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分别持有盐业公司35万股的股份(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0.73%)、20万股的股份(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0.42%),在表决本项议案时上述两位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1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本公司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数量为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本公司为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本公司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数量为1亿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1亿元人民币; 本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本公司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互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累计互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本次本公司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累计互保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本次本公司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互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累计互保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本次本公司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累计互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5亿元人民币(1、互保协议约定互保金额12亿元;2、为关联方担保2亿元;3、对子公司担保6000万元;4、其它4000万元),占2007年年底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23%;2007年年底实际担保总额为21854万元,占2007年年底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0%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公司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8年6月2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2008年6月24日——2009年6月24日)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遵化镇高阳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吕清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工业用氢氧化钠、液氯、工业用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氯碱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57050万元,本公司占99.74%的股份,神马材料加工公司占0.26%的股份,故氯碱发展公司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279984万元、负债总额184529万元、净资产61161万元、净利润5921万元、资产负债率65.91%; 截止2008年6月30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298526万元、负债总额 203065万元、净资产61926万元、净利润765万元、资产负债率68.0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公司决定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氯碱发展公司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氯碱发展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

      (二)本公司为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8年6月2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郑州铝业”) 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2008年6月24日——2009年6月24日)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10号

      法定代表人:李丛福

      主营业务:铝产品加工销售; 冶金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及转让; 进出口贸易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0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郑州铝业注册资本为19800万元,郑州铝业工会委员会占33.02%的股份,新乡九州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占14.14%的股份,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各占1.01%的股份,荥阳市中州碳素厂、北京鑫中联经贸有限公司各占0.51%的股份,上海捷如实业有限公司占13.13%的股份,郑州衡运经贸有限公司占3.03%的股份,李丛福等7名自然人共占33.64%的股份。郑州铝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2007年12月31日郑州铝业资产总额93004万元、负债总额46735万元、净资产46269万元、净利润4033万元、资产负债率50.25%; 截止2008年5月31日郑州铝业资产总额94366万元、负债总额46420万元、净资产47946万元、净利润1677万元、资产负债率49.1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决定为其提供本次担保。

      郑州铝业近年来经营形势比较好,盈利能力也比较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郑州铝业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

      (三)本公司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公司”)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期限三年、金额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在神马集团(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神马集团下属子公司)任职,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进行了回避。本次担保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吕清海

      主营业务:生产和经营尼龙66盐及深加工苯系列产品、环己烷、己二胺、己二酸、色母粒及相关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化工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和经营等。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尼龙化工注册资本为1232311960元,本公司占49%的股份,神马集团占51%的股份,故尼龙化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参股公司。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尼龙化工公司资产总额438219万元、负债总额267128万元、净资产171091万元、净利润3857万元、资产负债率60.96%; 截止2008年6月30日,尼龙化工公司资产总额501289万元、负债总额330909万元、净资产170380万元、净利润23万元、资产负债率66.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尼龙化工公司近年来经营形势较好,盈利能力较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尼龙化工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为支持尼龙化工公司的发展,保证本公司尼龙66盐的持续稳定供应,同意为其提供本次担保。

      (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08年6月19日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公司”)在平顶山市农村信用社市郊联社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鉴于,尼龙化工公司近期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氯碱发展公司拟将对尼龙化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原1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7000万元人民币,即增加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在平顶山市农村信用社市郊联社增加借款4000万元,在平顶山市农村信用社卫东联社借款2000万元), 并签署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在神马集团(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神马集团下属子公司)任职,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进行了回避。本次担保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吕清海

      主营业务:生产和经营尼龙66盐及深加工苯系列产品、环己烷、己二胺、己二酸、色母粒及相关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化工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和经营等。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尼龙化工注册资本为1232311960元,本公司占49%的股份,神马集团占51%的股份,故尼龙化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参股公司。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尼龙化工公司资产总额438219万元、负债总额267128万元、净资产171091万元、净利润3857万元、资产负债率60.96%; 截止2008年6月30日,尼龙化工公司资产总额501289万元、负债总额330909万元、净资产170380万元、净利润23万元、资产负债率66.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原1000万元担保额度和增加的6000万元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尼龙化工公司近年来经营形势较好,盈利能力较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尼龙化工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为支持尼龙化工公司的发展,保证本公司尼龙66盐的持续稳定供应,同意氯碱发展公司为尼龙化工公司增加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五)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信贷互保协议书情况

      根据公司信贷业务需要,经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决定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信贷互保协议书,相互为对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互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为1年。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平顶山矿工中路21号院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销售、洗选等

      成立日期:1996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691769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706703万元、负债总额2321285 万元、净资产885908万元、净利润12990万元、资产负责率62.62%; 截止2008年6月30日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335329万元、负债总额2843876万元、净资产941023万元、净利润44031万元、资产负责率65.60%。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六)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信贷互保协议书情况

      根据公司信贷业务需要,经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决定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信贷互保协议书,相互为对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互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为1年。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韩海林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高压开关设备、输变电设备等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16094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23098万元、负债总额351897万元、净资产67665万元、净利润10350万元、资产负责率67.27%; 截止2008年5月31日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79263万元、负债总额406020万元、净资产68426万元、净利润807万元、资产负责率70.09%。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七)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情况

      根据公司信贷业务需要,经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公司决定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相互为对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互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为1年。(注:本公司于2008年1月7日与该公司签订了金额2亿元、期限3年的互保协议;本次新增互保金额2亿元、期限1年。)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郑州市航海西路金苑小区

      法定代表人:牛森营

      主营业务:煤炭生产销售、铁路货运、发电及输变电

      成立日期:1996年1月8日

      注册资本:2370373100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07年12月31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280737万元、负债总额745963万元、净资产324260万元、净利润6211万元、资产负责率58.24%; 截止2008年6月30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350478万元、负债总额747735万元、净资产375696万元、净利润49476万元、资产负责率55.37%。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八)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08年信贷互保协议书情况

      根据公司信贷业务需要,决定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08年信贷互保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担保的原则,在本协议约定的信贷额度及期限内一方为对方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2、一方作为借款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需要另一方提供担保时,应向对方提出提供担保的书面请求,对方应于接到书面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按金融机构的要求办理担保手续。但提出请求一方的担保请求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办理担保手续。

      3、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双方相互为对方累计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200000000.00),如超出此限额,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

      4、担保的方式: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贷款期限一般为不超过一年期的流资。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再延续两年。

      5、双方应依照信贷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融资款项并按期归还融资本金及利息,不得让担保方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或给担保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6、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贷款担保后,另一方拒绝为对方的借款提供对等的贷款担保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守约方已提供贷款担保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在守约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到期之前与金融机构商定变更担保人,解除守约方的担保责任,或向守约方支付已担保的贷款数额。

      7、一方因为另一方提供贷款担保行为而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或造成损失的,对方应于一方承担责任或损失发生后30日内足额赔偿对方因承担担保责任支付的款项或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如借款人在担保方面临金融机构的追索而不采取措施使担保方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方有权向借款人提出追偿,同时借款人应按担保人实际承担借款本息的10%向担保人支付违约金。

      8、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双方有权机构(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协议,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法定代表人:赵庆新

      主营业务:药品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28839.048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4486万元、负债总额32329万元、净资产51863万元、净利润2069万元、资产负责率38.27%; 截止2008年3月31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9355万元、负债总额35934万元、净资产52129万元、净利润266万元、资产负责率40.21%。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八笔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含互保协议约定互保金额12亿元),占本公司2007年年底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23%;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7年年底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研究决定,现将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9月3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南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控股股东神马集团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信贷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信贷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08年信贷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控股股东神马集团回避表决)。

      (五)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08年8月27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附后)。

      (六)登记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七)登记时间:2008年9月1日—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地点:公司东大门(平顶山军分区对面)

      联系人:范维 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八)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于2008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思邈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