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编号:临2008-010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8月1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向全体参会人员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李秉骥先生、程汉川先生、赵鹏先生、刘翔宇先生、张万启先生、陈雄先生、陈建元先生、赵述泽先生、陈细辉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公司将向光大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融资最高额度为伍仟万元人民币。
上述融资额度可分别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和票据融资等,期限为一年。在此额度内,公司可灵活选择方式,其周转使用,融资次数、期间、利率和费用等与借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肖国锋先生根据本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上述融资相关事务。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