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8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更换、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现任董事刘殿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请求,并对刘殿志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向本届董事会提名增补易敏之、邓跃华两位同志担任公司董事,任期截止本届董事会期满时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经审慎审议后认为,上述两位同志拥有较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各项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易敏之: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中药师,曾任江西江中制药厂副厂长、江中日化厂厂长,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跃华:男,48岁,汉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
1976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西制药厂药物研究所课题组组长、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1998年4月至2005年12月担任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兼金水宝公司董事长。2000年10月至2006年2月担任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06年2月至今担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向本届董事会提名吴明辉先生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截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时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经审慎审议后认为,该同志拥有较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各项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明辉:男,63岁,北京大学毕业。曾任江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江西省体改委主任,江西省国资委主任,江西省政协常委,现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
修改为: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08—15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8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更换、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工作调整,公司现任监事刘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同意其辞职请求,并对刘宁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届监事会提名增补刘殿志同志担任公司监事,任期截止本届监事会期满时止。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殿志,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历、政工师。曾任上饶制药厂保卫科、人事科干事团委副书记、书记,上饶制药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上饶制药厂副厂长。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务部部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