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七次董事会通知于2008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董事连发辙先生、黄品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张千兵先生、张玉祥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临2008-016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国家一类抗癌新药合作项目
根据公司的产品发展规划,结合迁建和新园区建设的需要,以及公司的技术储备等情况,公司拟实施一类抗癌新药合作项目,该项目为合作方的原研发产品,并已获得两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该项目总投资10800万元,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内容为2010年12月前分阶段投资3500万元,独家受让该产品的临床批件、专利和粘细菌技术平台等,同时投资1500万元合作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合计投资5000万元;二期项目为产业化工程建设期,拟根据一期项目进展情况,待时机成熟后双方成立合资公司,我公司以投资方式入股,占65%的股份,转让方以技术方式入股,占35%的股份。同时进行生产场地规划及设施建设,通过GMP验收,取得生产批件,并完成IV期临床试验,计划于2011年5月实现规模化生产,预计投资5800万元。工程建设期为1年,项目建成后第3年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以加快公司发展为己任,勤勉谨慎工作。特别是各位独立董事以其诚信的品质、精湛的专业智慧和素养、公正的态度为公司服务。在彻底解决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股权分置两大历史遗留问题上,在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重点事项中,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顾问和桥梁的重要作用,提高了公司的决策科学化水平,保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促进公司向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在此,向各位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由11人组成(包括5名独立董事),成员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明德、王永维、石少侠、李玉民、杨胜利、张千兵、张玉祥、陈杰、陈金城、郭世昌、黄品奇。其中独立董事为:于明德、石少侠、杨胜利、陈金城、郭世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于明德,男,汉族,194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阜新市医药管理局局长,辽宁省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国家医药管理局市场司司长,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司长,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现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
王永维,男,汉族,196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制药厂团委书记,华北制药厂深圳南方公司总经理,华北制药厂第四分厂厂长,华药集团公司制剂公司总经理,华药股份公司董事,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石少侠,男,满族,195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玉民,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河北省医药管理局计划处、综合处,河北省经贸委医药处工作,现任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胜利,男,汉族,194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张千兵,男,汉族,195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省药物研究所合成室主任,河北省药物研究所副所长,河北省医药管理局科技处处长,河北省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安全监管处处长,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玉祥,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制药厂104车间副主任,华药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华药原料药事业部生产部经理,华药原料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原料药分公司经理,华药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华药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陈杰,男,汉族,1958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制药厂113车间技术员,华北制药生化分厂副工段长、科研员,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处处长助理,华药集团公司销售中心副经理,华北制药淀粉糖B12事业部营销部经理,华北制药威可达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华北制药进出口贸易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金城,男,汉族,194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河北省财政厅处长、监察专员、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河北省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现任河北省资产评估师协会会长。
郭世昌,男,汉族,194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共张家口地委副书记,沧州市政府副书记、市长,河北省建委主任、副书记,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河北省人民政府顾问,现已从河北省人民政府退休。
黄品奇,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制药维尔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北制药新维有限公司经理,华北制药维尔康有限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召开相关事宜: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8年9月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9月1日上午9:30—11:30,9月1日下午1:00—3: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中部分内容的议案
(1)发行数量
(2)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3)募集资金用途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限
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在2007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的有关内容请参见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六)出席会议对象:
1、于2008年8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七)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现场会议资格登记手续。现场登记时间为:2008年8月26日—2008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8月27日前(包括8月27日)公司收到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八)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 号公司办公楼203房间
2、联系电话:0311-86996493、0311-85992039
3、联系人:赵艳、毋剑彬
4、传真:0311-86060942
5、邮政编码:050015
(九)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812;投票简称:华药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 价格 |
1 | 关于调整公司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部分内容的议案 | 1.00 |
(1) | 发行数量 | 1.01 |
(2) |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 1.02 |
(3) | 募集资金用途 | 1.03 |
(4)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限 | 1.04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3.00 |
(1) | 于明德 | 3.01 |
(2) | 王永维 | 3.02 |
(3) | 石少侠 | 3.03 |
(4) | 李玉民 | 3.04 |
(5) | 杨胜利 | 3.05 |
(6) | 张千兵 | 3.06 |
(7) | 张玉祥 | 3.07 |
(8) | 陈 杰 | 3.08 |
(9) | 陈金城 | 3.09 |
(10) | 郭世昌 | 3.10 |
(11) | 黄品奇 | 3.11 |
4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00 |
(1) | 于春华 | 4.01 |
(2) | 庄明峰 | 4.02 |
(3) | 杨建福 | 4.03 |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出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调整公司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部分内容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 |||
1.1 | 发行数量 | |||
1.2 |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 |||
1.3 | 募集资金用途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1 | 于明德 | |||
3.2 | 王永维 | |||
3.3 | 石少侠 | |||
3.4 | 李玉民 | |||
3.5 | 杨胜利 | |||
3.6 | 张千兵 | |||
3.7 | 张玉祥 | |||
3.8 | 陈 杰 | |||
3.9 | 陈金城 | |||
3.10 | 郭世昌 | |||
3.11 | 黄品奇 | |||
4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4.1 | 于春华 | |||
4.2 | 庄明峰 | |||
4.3 | 杨建福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 其他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书有效期限: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于明德、石少侠、杨胜利、陈金城、郭世昌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3日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于明德、石少侠、杨胜利、陈金城、郭世昌,作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于明德、石少侠、杨胜利、陈金城、郭世昌
2008年8月13日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于明德、石少侠、杨胜利、陈金城、郭世昌
2. 上市公司全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于明德、石少侠、杨胜利、陈金城、郭世昌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于明德、石少侠、杨胜利、陈金城、郭世昌
2008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08-015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明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国家一类抗癌新药合作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由5人组成,成员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春华、王卫祖、申春辉、庄明峰、杨建福(其中王卫祖、申春辉为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以姓氏笔画排序)
于春华,女,汉族,1957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华北制药厂综合实业公司党总支干事兼机关党支部书记,华北制药厂招待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科级),华北制药厂综合实业公司分党委办公室主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1车间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兼工会主席,公司机关分党委书记。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公司纪委副书记。
王卫祖,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14车间主任助理,105车间副主任、主任兼天翔分公司经理,华药制剂事业部公共支持部、生产部经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处副处长,华药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供应处处长、工会副主席。
申春辉,年,1971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康欣公司203车间党支部书记,康欣公司202车间党支部书记。现任先泰公司802车间主任。
庄明峰,男,汉族,1954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正高级政工师,曾任衡水市彭杜村乡干事、党委副书记,衡水地委组织部干事,河北省委组织部调配处、办公室主任科员,花山文艺出版社编辑,河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河北省干部考核办一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河北省委组织部参照管理处正处级干部,组织史征编处处长。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建福,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7348部队参谋、副连职参谋,副营职参谋,中国人民解放军57346部队技术主任(正营职),副团职技术主任,副团职科长兼工程师,正团职政治委员,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卫部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务部部长。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纪委副书记,公司纪委副书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08-01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于2008年6月10日至15日派出检查组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巡检,并于2008年7月25日下达了《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通知书》(冀证监函[2008]126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公司研究制定了整改计划,并逐项落实整改要求。
公司将以此次巡检为契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不断提高治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全面提升公司质量,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独立性
1、环A车间为公司本部下属车间,并纳入股份报表汇总。但环A车间报表、银行账户均显示为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且各项税费均由新药公司统一缴纳。
整改措施:公司在1999年收购了集团控股子公司—新药公司的环A车间资产,连同产品一并进入上市公司,当时未能及时变更产品文号,后因修改后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取消原有药品文号变更的方式,由原来的划转改为重新申报,故至今使用新药公司的银行帐号和票据。公司力争2008年底前完成向药品注册管理部门申请产品文号的工作。
2、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销售货物累计未结算价款163,072,059.32元。
整改措施:公司已提高了对关联方应收账款的重视程度并采取了一定措施,2007年底比2006年底降低了5735万元,2008年公司将加大清欠力度,制定清欠目标,落实责任部门,加大奖惩力度。控股股东将于三季度制定和推行“加速资金周转”方案,将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欠款清欠工作作为内容之一,纳入考核。控股股东还将采取多项措施:分离关联方供电、供热管网,加强关联方交易控制;协调、指导子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入量,增加偿债能力,多方筹措包括分红在内的资金来源,清偿部分欠款。公司将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共同努力推动经营性欠款的清偿进度,争取尽快达到较为合理的水平。
二、公司治理
1、公司与控股股东关于综合服务费、商标使用费、福利费等关联交易协议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整改措施:公司将加强和集团公司就关联方交易事项、收费依据、程序的沟通,年内完成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关联方交易协议内容和程序。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需进一步予以规范,应切实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整改措施:今后公司将会加强对下属子公司进行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的培训,严格规范执行相关规定。
三、信息披露
1、2007年年报未披露公司监事申春辉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
整改措施:申春辉监事系股份公司正式职工,并于2005年推选为职工监事,但其劳资关系2007年11月前在子公司康欣公司,2007年11月调往子公司先泰公司,故未在母公司领取薪酬。2007年1月至8月,申春辉监事在康欣公司领薪25304.35元,9月至12月份在先泰公司领薪16173.00元,2007年度共计领薪41477.35元(税前)。
2、2007年,公司向参加华药第一生活区二期改造中分到住房的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部分无房老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支付一次性住房补贴,调减了2006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0,857,295.12元,调增其他应付款30,587,487.65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269,807.47元。公司未披露未分配利润中未来应需要支付的住房补贴。
整改措施:公司根据一区二期住房分配方案、享受住房人员的具体住房面积、工龄、职务等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计算和支付一次性住房补贴。公司尚未对一区二期之外的员工应享受到住房补贴待遇作出安排和决议,暂时无法预测具体数额。待方案确定后及时预测和披露。
3、2007年,公司存在个别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中超出了预计总金额的情况,其中公司向关联方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425.68万元,而与该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零。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整改措施:经查,该笔关联交易系华北制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贸易公司”)向关联方华北制药金坦生物公司采购商品所致。贸易公司为我公司控股的一家非生产型、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商贸公司。2007年初在进行常规关联交易预测过程中未能预计到该笔交易,但在商业经营中根据境外亚洲客户的需求,以市场价格向金坦生物公司采购了部分商品,发生了1425万元关联交易。但该公司因疏漏未按公司关联交易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履行申报、审核程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对子公司的督导,防止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4、2007年,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公司同时对华药集团担保金额17,235万元,销售公司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整改措施:销售公司对华药集团担保金额17,235万元是与股份本部的双担,属于对同一标的的重复担保。股份母公司对该笔担保已经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了披露。今后公司将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并于2008年底前协调银行解除销售公司的附加担保。
四、财务
1、《会计管理办法》需进一步予以修订。
整改措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在理念、基础、核算原则、方法体系、国际趋同等方面实现了创新和重大变革内涵非常丰富,公司力争在领会和理解的基础上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对《会计管理办法》的修订。
2、2007年,公司本部收到企业信息化专项项目拨款300万元,列入长期应付款,应通过“其他流动负债”核算。
2007年,公司本部相关政府补助3,859,000元列入其他非流动负债,应通过“其他流动负债”核算。
3、2007年,倍达公司其他营业收入—出租固定资产80,000元,对应固定资产未通过“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整改措施:上述两项公司在2008年对使用科目予以调整,公司今后将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
4、根据河北圣诺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出具的2007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事项之一为:“其他应付款-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余额-3,979,449.43元,经函证对方确认金额为442,023.46元,差额4,421,472.89元,原因不明”。公司本部与华盈公司存在未达账。
整改措施:年内与华盈公司核对账目予以解决。
5、2007年12月12日,康欣公司贴现票据2,000万元,支付贴现利息60.20万元,挂账“其他应收款—应收款(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计入财务费用。
整改措施:康欣公司2008年三季度调帐。
6、截至2007年12月31日,康欣公司在建工程—205脉通改造项目、205软胶囊改造项目、202搬迁项目、Vb12精品项目、205GMP项目金额合计6,095,454.86元,工程已完工但未做最后决算。未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整改措施:公司将督促康欣公司进行账务处理,2008年底前完成工程决算,确认固定资产价值并调整暂估固定资产。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