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案例
2008年08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振 整理)
■近期案例
*ST九发信披违规案
*ST九发8月5日披露了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公告,引发了一起由数十名投资者发起的针对九发股份的民事赔偿诉讼。在2005年和2006年,*ST九发向山东九发集团的关联公司签发数笔共计8亿多元的汇票,均未记账。并且,*ST九发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对其与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及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这些都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其董事长也因此受到了罚款及禁入的处罚。
金园汽车集资诈骗案
西安金园汽车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园汽车)以“海外上市”为诱饵非法发行股票案,在西安做出一审判决,其主犯王可、董欣以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从2005年起,董欣与王可合作,对金园汽车虚假出资,并编造海外上市谎言,非法发行股票诈骗,至案发前共计骗得人民币6000余万元,其中包括从日本人士处骗得的1200万日元。两案犯于2006年9月、10月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路大王”刘根山案
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公路大王”刘根山案,此次的被告是刘根山所控制的三家公司,原告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刘根山于2003年收购了重庆奎星楼项目,并以此为抵押,向各大银行借款,共计取得2.4亿元贷款,并将资金投入了沪青平高速公路。由于公司长期存在项目资金不到位,拖欠应付工程款等违约行为,上海市市政管理局决定收回该公司的沪青平高速收费经营权。于是工行长宁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问题将刘根山控制的公司告上法庭。(徐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