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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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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市场稳定 券商主动创新大有可为
    2008年08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商文
      ⊙本报记者 商文

      

      近来,旨在服务“大小非”的创新活动在券商中如火如荼地展开。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15日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将这一市场层面的创新活动上升到了制度安排,提出“通过券商中介达成交易,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开发可交换债券等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

      事实证明,作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之一的券商,其创新活动开始在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发展中有所作为。

      这些创新活动主要体现在,针对“大小非”解禁后在流动性管理、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证券公司量体裁衣,设计出了形式丰富、各有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如由经纪部门提供的减持服务,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市值管理服务,与信托公司联合提供的发行可交换债券服务以及在保证流动性前提下的保值、增值服务等等。

      可以看到,目前券商所能为“大小非”提供的服务内容已相当丰富,其效果可谓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主观上,创新活动为券商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包括研究、经纪、资产管理、自营等在内的各个业务部门在这一过程中都有所受益。客观上,创新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大小非”减持给市场造成的巨大冲击,在稳定市场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减持服务”有利于股权持有人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合理、有序地进行减持,避免了盲目无序减持给市场带来的冲击;“市值管理服务”和保值、增值将帮助股权持有人更好地对资产进行管理,减少了因股权持有人不懂管理而被迫减持变现的情况;“发行可交换债券服务”使得融资手段更为多样化,减小了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一直以来,解禁后的“大小非”减持活动被看作是导致本轮市场连续深幅下跌的罪魁祸首,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将直接关系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为此,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包括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定期公开披露“大小非”减持情况,建立实时监测系统等多项政策和措施,按照长短结合、统筹监管的原则,在制度上做出了安排。

      而作为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之一,券商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的创新活动在市场平稳发展中的作用同样不可小觑。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这一创新活动过程中,券商所彰显出的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积极主动的创新意识,将对整个行业和市场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它将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真正做到市场的问题由市场自己来解决。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监管力量与市场力量的通力配合下,“大小非”减持问题必将得到很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