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8月11日,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000号、【2008】1005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中粮生化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出售资产、向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并向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统称“重大重组”)及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重大重组方案。
目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改的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S吉生化 公告编号:临2008-054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新增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15日上午10:00在北京密云云湖度假村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胡永雷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0,631,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4%,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东3人,代表股份220,1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出售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规定的交割日届期和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本公司核发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条件全部满足之日,本公司的名称由“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二)《关于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出售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规定的交割日届期和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本公司核发注册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条件全部满足之日,本公司的注册地址由“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717号,邮政编码: 130033”变更为“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邮政编码: 710021”(暂定,最终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三)《关于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出售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规定的交割日届期和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本公司核发经营范围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条件全部满足之日,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烟气透平动力装置、航天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风力发电机、太阳能发动机及零部件制造、销售与维修;航空发动机零部件转包生产、“三来一补”加工业务;铝型材及门窗的制造、安装和销售;仪器、仪表、工具、计测设备、普通设备、石化、电力、冶金机械成套设备、电器机械与器材、机械备件、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与维修;金属材料、橡胶制品、成品油、氧气、氩气、丙烷(化工原料)、本企业废旧物资的销售;压力容器、机电设备、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幕墙的设计、安装、装饰装修;进出口业务;医疗机械制造、销售;住宿、餐饮服务;科技咨询及技术服务(以上涉及专项审批的由分支机构经营)”(暂定,最终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四)《关于修改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出售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规定的交割日届期等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生效,届时现有的《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自动失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五)《关于提名马福安先生、孟健先生、蔡毅先生、王良先生、赵岳先生、池耀宗先生、刘志新先生、杨嵘女士和鲍卉芳女士担任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马福安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2、选举孟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3、选举蔡毅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4、选举王良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5、选举赵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6、选举池耀宗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7、选举刘志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8、选举杨嵘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9、选举鲍卉芳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上述新任董事将在以下条件满足之日就任并履行职责,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1、 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出售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规定的交割日届期;
3、 前述议案四所述的《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生效。
公司及股东对提交附条件生效辞职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六)《关于提名赵朝晖先生担任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赵朝晖董事的任期从即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公司及股东对提交附条件生效辞职的李喜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七)《关于选举杨锐先生、乔堃先生、颜建兴先生担任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选举杨锐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2、选举乔堃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3、选举颜建兴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631,95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20,100股,占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
上述新任监事将在以下条件满足之日就任并履行职责,其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1、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出售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规定的交割日届期;
3、因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修订公司章程已经生效。
公司及股东对提交附条件生效辞职的监事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