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称从未挪用客户资金
2008年08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晶
⊙本报记者 杨晶
昨日,财通证券就近日某媒体的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报道中所述内容均发生于2000年至2003年间(财通证券吸收合并天和证券之前)。公告中称,不仅报道中“涉嫌洗钱”一说的表述严重失实,而且财通证券自2003年成立以来从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财通证券表示,某媒体报道所涉财通证券青春坊营业部前身为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营业部。2002年8月,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出资成立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和证券杭州青春路营业部。财通证券2006年10月吸收合并天和证券,该营业部才更名为财通证券青春坊证券营业部。而该媒体所报道内容均发生于2000年至2003年间。
另外,财通证券还表示,公司与余银增证券纠纷一案尚处于司法审理阶段,截至目前,法庭未就案件的事实认定作出任何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