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海外
  • 8:公司巡礼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谈股论金
  • A8:理财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公司调查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圆桌
  • B8:中国融资
  • C1:披 露
  • C2:信息大全
  • C3:产权信息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C85:信息披露
  • C86:信息披露
  • C87:信息披露
  • C88:信息披露
  •  
      2008 年 8 月 1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9版:信息披露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08年08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08-01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高新董事会于2008年8月8日收到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徐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本人请求辞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接收徐征先生的辞职报告,并对徐征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08-01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8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在苏州太湖净园会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苏州高新2008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同意12票,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同意12票,同意占100%);

    3、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同意12票,同意占100%):

    4、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同意陈传明、刘勇及孙水土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对陈传明、刘勇及孙水土先生多年来为公司的发展和董事会的建设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朱立教女士、李圣学、王则斌先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同意占100%);(独立董事候选人朱立教、李圣学、王则斌简历见附件)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监事会结构的预案》,同意毛慧鹏、张志鋆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对毛慧鹏、张志鋆先生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12票,同意占1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12票,同意占100%);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的议案》。(同意12票,同意占100%);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08年9月12日上午9点

    会议地点: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关于调整第五届监事会结构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出席会议对象和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对象

    截止2008年9月5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08年9月10日(9:00-11:00,14:00-16: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江苏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

    邮政编码:215011

    联系电话:(0512) 68096185、68072571 传真:(0512) 68099281

    联 系 人:宋才俊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5日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立教:女,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9月出生。1986年苏州大学财经学院工业企业财务会计毕业,1998年苏州大学金融会计研究生毕业。先后任职于苏州市资产评估中心、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国资局副科长、苏州市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国发集团财务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现任苏州国发集团副董事长、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圣学:男,汉族,1964 年10 月出生。1988年 7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获得证券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曾任苏州林机厂的成本会计,苏州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经理审计二部的部门经理,苏州嘉泰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现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的所长。

    王则斌:男,汉族,中共党员,教授,1960年9月出生。1986年苏州大学财政学本科毕业,2007年苏州大学金融学博士毕业。苏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江苏省会计教授联合会常务理事。曾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党支部书记,会计系主任,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附件2: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公司2008年上半年内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48976万股计算,按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6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

    上半年,公司监事毛慧鹏先生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同时,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志鋆先生因工作变动,将不再适宜担任苏州高新职工代表监事。为了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拟对监事会结构进行调整。

    以上两方面的变动涉及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9760000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1568000元”。

    原第三章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的总股本为48976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的总股本为881568000股,全部为普通股”。

    原第七章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

    附件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提名人)董事会现就提名朱立教女士、李圣学先生、王则斌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8 年8月14日于苏州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朱立教、李圣学、王则斌,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朱立教、李圣学、王则斌

    2008年8月14日于苏州

    附件5:独立董事候选人补充声明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姓名:朱立教、李圣学、王则斌

    上市公司全称: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朱立教、李圣学、王则斌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朱立教、李圣学、王则斌(签字)

    日 期:2008年8月14日

    附件6: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个人)出席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该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朱立教   
    1.2李圣学   
    1.3王则斌   
    2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结构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08-01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在苏州太湖净园会所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票,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监事会结构的预案》;(同意5票,同意占100%);

    对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2008年半年度报告格式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该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