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 582号文核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5月7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8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A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8年5月14日出具了(2008)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近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法定代表人由王信恩变更为高正林;
2、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18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580万元”;
3、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本公司经营范围由“金银采选、车身修理、电器修理、货物运输、土石方搬运、矿用设备制作、加工(以上限下属分公司经营)、金银冶炼、硫酸、3,3-二氯联苯胺盐酸盐、甲酸纳制造;汽油、柴油的零售(限分支牟平加油战,有效期至2007年11月17日),汽油、柴油的零售(限分支水道加油站,有效期至2008年11月13日);液体二氧化硫、三氧化二砷的生产(有效期至2008年3月7日);电解铜的销售(需经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变更为“金银冶炼;矿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加工;电器修理;硫酸、液体二氧化硫、3,3—2氯联苯胺盐酸盐、三氧化二砷的生产(许可证至2011年3月7日止);电解铜销售。以下为各分公司凭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金矿采选,金银冶炼,一类机动车维修,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5、企业工商注册号由3700002803752变更为370000228037525。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