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13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117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8年8月25日 |
●除权(息)日:2008年8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8月29日 |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6月30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⒈发放年度:2007年度
⒉发放范围:
截至2008年8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⒊本次分配以531,799,2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 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7元,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133,905.10元。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0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53,084,306.42元,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707,785.84元,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31,038,715.75元, 扣除实施2006年度分配的69,276,648.29元, 本期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00,138,588.04元。现以
2007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利1.3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派1.30元后, 剩余的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⒋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8月25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⒈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8年8月25日 |
⒉除权(息)日:2008年8月26日
⒊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8月29日 |
四、分红实施办法
⒈公司本次现金红利派发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 可于红利发放日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 其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⒉国家股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358888*3322
传真:(021)63583331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2~88号
邮编:200003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