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盛控股权遭续冻
2008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ST东盛今日披露,2008年8月1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冻结了公司控股权,延长了冻结期,延长后的冻结期限为自2007年9月13日起两年。
ST东盛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公司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及与西安市商业银行碑林支行的诉讼,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3日冻结了东盛集团持有的ST东盛5404.8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7%),冻结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