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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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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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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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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08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行人 ■

      主承销商■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质押协议、偿债基金管理办法及回购协议的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债券基本要素

    1、本期债券名称: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8铁岭债”)。

    2、发行规模:6亿元人民币。

    3、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年期满时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3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64%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4.7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如不行使回售权,则债券存续期后2年利率保持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4、回售办法:投资者行使本期债券回售权须在规定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规定的回售登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登记办法。

    5、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通过网上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记载。投资者认购的通过网下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预设发行总额为人民币0.9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亿元。当网上发行结束时,若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则主承销商有权将剩余数量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在网上发行第一日(5月21日)或第二日(5月22日),若网上发行份额已无余量,则主承销商有权将网下发行预设中的部分数量回拨至网上发行。

    8、发行范围及对象:认购网上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网下发行部分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9、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10、质押担保:发行人将其持有的72.77%的铁岭市商业银行股权作为质押资产,对本期债券进行担保。在发行人不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金的20个工作日内,由海通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对质押资产进行处置。铁岭市商业银行股权经辽宁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认评估价值为123899.04万元。按照持股比例,发行人持有72.77%铁岭市商业银行股权评估价值为90161.33万元,是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1.50倍。

    11、偿债基金(保障措施Ⅰ):铁岭市政府成立“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作为本期债券偿债保障基金,铁岭市政府授权发行人董事会负责对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的资金募集及投资方向进行管理;其中本期债券列为偿债基金的优先债务,并每年通过将25%的开发基金收入纳入本期债券的偿债准备金,进一步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保障。

    12、政府回购承诺(保障措施Ⅱ):铁岭市政府与发行人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购承诺书,铁岭市政府承诺:当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情况后,质押物的处置及偿债基金仍无法偿付本期债券的全部债务时,则由铁岭市政府回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包括在建工程)中由发行人投资所取得的所有权部分。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元:指人民币元。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主承销商: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机构投资者。

    铁岭商行:铁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管理条例》: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8】2184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袁卫亮

    联系人:隋景宝、李宏宇

    联系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9号中国银行大厦3楼

    联系电话:0410-2896777、2895588

    传真:0410-2896677

    邮政编码:112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程剑、邵骏、杨洋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403室

    联系电话:021-23219573、23219577

    传真:021-63411640

    邮政编码:200001

    (二)分销商

    1、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梁学来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联系电话:0755-25832648

    传真:0755-25831718

    邮政编码:518028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叶凡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5层

    联系电话:010-62267799-6330

    传真:010-62231724

    邮政编码:100044

    三、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元

    联系人:傅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联系电话:010-88087975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人:刘利萍

    联系电话:0755-25946007

    传真:0755-82083164

    邮政编码:518010

    四、网上发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联系人:丁晓东

    联系电话:0755-25918532

    传真:0755-82083164

    邮政编码:518010

    五、审计机构: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高凤元

    联系人:陆红、朱良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24-22533709

    传真:024-22533738

    邮政编码:110013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黄竞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8813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七、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丽

    联系人:李哲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联系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邮政编码:100032

    八、资产评估机构:辽宁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05号

    法定代表人:陈晶

    联系人:陈晶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05号恒基大厦1201室

    联系电话:024-31301296

    传真:024-31301299

    邮政编码:110013

    九、债券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程剑、彭甜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403室

    联系电话:021-23219573、23219572

    传真:021-63411640

    邮政编码:20000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8铁岭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3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64%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4.7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如不行使回售权,则债券存续期后2年利率保持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年期满时将所持的全部或部分债券(以1,000 元人民币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七、回售办法:投资者行使本期债券回售权须在规定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规定的回售登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登记办法。

    八、回售登记期:自2013年8月21日起的5个工作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须在本回售登记期内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具体事宜以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具体回售登记办法为准。

    九、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人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投资者认购的通过网上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记载。投资者认购的通过网下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一、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预设发行总额为人民币0.9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亿元。当网上发行结束时,若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则主承销商有权将剩余数量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在网上发行第一日(8月21日)或第二日(8月22日),若网上发行份额已无余量,则主承销商有权将网下发行预设中的部分数量回拨至网上发行。

    认购网上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网下发行部分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二、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网上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08年8月21日起,至2008年8月27日止;网下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08年8月21日起,至2008年8月27日止。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08年8月21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

    8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自2008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0日。如本期债券的投资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08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0日。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期末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付息首日:自2009年至2015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十八、集中付息期: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息。

    十九、兑付首日:投资人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13年8月21日,存续部分的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15年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当天),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本金。

    二十一、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二、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三、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

    二十六、质押担保:发行人将其持有的72.77%的铁岭市商业银行股权作为质押资产,对本期债券进行担保。在发行人不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金20个工作日内,由海通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对质押资产进行处置。

    铁岭商行股权经辽宁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正和资产评估),采用收益现值评估方法,最终确认评估价值为123899.04万元(见“辽正资评报字【2008】第0008号文”)。按照持股比例,公司持有72.77%铁岭商行的股权评估价值为90161.33万元,约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1.50倍。

    二十七、偿债基金:铁岭市政府成立“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作为本期债券偿债保障基金,铁岭市政府授权发行人董事会负责对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的资金募集及投资方向进行管理;其中本期债券列为偿债基金的优先债务,并每年通过将25%的开发基金收入纳入本期债券的偿债准备金,进一步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保障。

    二十八、政府回购承诺:铁岭市政府与发行人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购承诺书,铁岭市政府承诺:当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情况后,质押物的处置及偿债基金仍无法偿付本期债券的全部债务时,则由铁岭市政府回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包括在建工程)中由发行人投资所取得的所有权部分。

    二十九、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三十、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网下发行的部分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网上发行的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未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认购无效。本期债券认购代码为101699,在网上发行首日(8月21日),投资者可通过其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报盘认购,以1,000元面值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每一证券账户认购上限为100万元,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当日不可重复认购。

    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网上发行第二日(8月22日),若网上发行份额仍有余量,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发布提示性公告,对每一证券账户单笔认购金额限制为小于等于1,000万元,并允许重复认购,深圳证券交易所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当网上发行结束时,若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数量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在网上发行第一日(8月21日)或第二日(8月22日),若网上发行份额已无余量,则将网下发行预设中的部分数量回拨至网上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关于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记载。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的部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进行认购。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投资者接受《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三方协议书》、《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协议书》和《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大会规则》中的各项规定和安排;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券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期末付息一次,付息首日为2009年至2015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为自上述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投资人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13年8月21日,存续部分的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15年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为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关于投资人回售选择权的约定

    一、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规定的回售登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一次以上关于回售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向投资人提示具体的回售实施时间及办法。

    二、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在发行提示性公告刊登之后发布关于本期债券具体回售办法的通知。选择回售债券的投资人必须在通知中规定的回售登记期内依照所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申请,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三、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人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四、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五、投资人回售选择权为一次性选择权。

    六、发行人依照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登记结果在回售部分债券的集中兑付期内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集中办理兑付。发行人按面值回购投资人回售的债券。

    第十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9号

    法人代表:袁卫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亿零壹仟万元(10.1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设定为: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建设投资;国有资产投资及运营管理。

    公司主要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包括铁岭市新城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建设投资、沈铁工业走廊内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物流及房地产等城市化建设方面的投资,充分发挥其作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利用多渠道的融资方式,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作贡献。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35.17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95.5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7.90亿元人民币,少数股东权益为1.69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0.71%。公司2005、2006、2007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分别为0.17、1.70、2.21亿元人民币。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为铁岭财政资产经营公司,于2001年2月14日正式成立,公司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授权范围内股份制公司国有股的经营,依法行使股东的各项权利;负责城市土地资产经营资金的管理等。

    发行人依据铁政[2007]39号文件《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和成立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铁岭财政资产经营公司以改制的方式和铁岭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并经铁岭市工商局批准,正式成立日期2007年4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三、组织结构

    截至2007年底,公司本部设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项目部、融资部4个职能部门;下设1个开发基金管理委员会;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四、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三家子公司:铁岭天信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75%、铁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2.77%和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限公司80%。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铁岭天信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股75%的铁岭天信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3年12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铁岭市供热公司、原铁岭市自来水公司两家企业净资产进行合并重组的基础上,以铁岭财政资产经营公司作主发起人,联合铁岭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铁岭奇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二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公司。注册资本为11,352.00万元,其中75%为国有股。

    (二)铁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铁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2004年8月31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银监办发[2004]245号文件批复,与原十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其他发起人共同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5年1月28日取得铁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0,928.00万元,其中发行人于2004年12月14日投入货币资金11,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43%。

    2007年1月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6]503号《关于筹建铁岭市商业银行的批复》,同意在铁岭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基础上筹建铁岭商业银行,于2007年5月30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46,246.9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增至72.77%。

    截至2007年年末,全行资产总额、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达到了95.77亿元,85.42亿元和52.5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50%。不良贷款率降至3.2%,资本充足率达到8.68%,拨备覆盖率达到100%,其它监管指标都在监管部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运行。

    (三)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限公司(简称“铁岭高新”)80%的股权。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05年12月经铁岭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开发区规划面积21.38平方公里,由产业园区、创业园区、生活园区三个功能区组成。园区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项优惠政策。由于公司尚未全部完成对铁岭高新公司的债转股工作,目前仍未对其进行合并报表处理。

    五、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

    公司本部现有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高层管理人员中博士2人,硕士1人。

    公司总经理王皎先生,现年39岁,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辽宁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经济学博士在读,2001年至2002年,就读美国罗斯福大学,获MBA学位。历任辽宁创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辽宁能源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隋景宝先生,现年45岁,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毕业于辽宁省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东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会计学)。历任开原造纸厂财务科副科长、铁岭市国资局企业科副科长(主持工作)、铁岭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企业科科长、铁岭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公司副总经理李宏宇先生,现年34岁,毕业于日本冈山大学资源管理科学专业,获理工学博士。历任铁岭市发改委社会科主任科员、铁岭投资公司项目部经理。

    第十一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环境

    发行人是铁岭市政府唯一的投融资平台,负责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以及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经营管理由地方财政收入构成的开发基金。因此公司的发展直接受地区经济增长、财政收支状况和城市建设的影响,并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

    铁岭市是辽宁省14个省辖市之一,根据中科院编纂《2008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显示, 辽宁省是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省份,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位居第5位,仅次于江苏,超过广东、福建等经济发达省区。

    “十五”以来,铁岭市经济步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目前已经处于新的经济景气周期的开端。“十五”期间,铁岭市GDP、地区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年增长幅度分别为13.9%、15.8%和16.5%。近年来,铁岭市全面实施开放立市、工业强市、城乡统筹、科教兴市、全民创业“五大战略”,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物流产业,经济社会进入发展快车道,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势头。2006年以来,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增幅在辽宁省都居于前列。

    铁岭市近五年经济发展情况表

    资料来源:历年统计公告,其中2007年为统计快报

    二、发行人经营环境

    发行人作为铁岭市政府唯一的投融资平台,担负新城区以及沈铁工业走廊两大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投入,公共资产投资运营职能将逐步完善,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管理运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包括城市公用事业(供水和供热)和金融(铁岭商行)两大板块业务,该两大业务具有一定的区域资源和垄断优势;新增的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和有线数字电视项目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同时运营由地方财政收入安排的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来加强资金筹措能力,发行人项目建设资金还将获得中央及省级的专项补助。业务的地区垄断、项目的稳定收益及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是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下属两家子公司铁岭天信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信公司”)和铁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铁岭商行”)。公司主要涉足公用事业和金融两大板块业务,由于近几年银行业景气度不断上升,金融板块成为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核心来源。随着公司对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限公司(简称“铁岭高新区)债转股的完成,将新增高新技术园区开发业务;发行人对铁岭市有限网络信息传输中心的改制重组后,发行人将新增数字电视业务,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也将随之增加。

    (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发行人中长期战略目标是:发展成为具有明显现代企业特征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以资源整合为支柱、资本运营为导向的多元化投融资运营公司。

    发行人将积极探索有效的资产运营机制和投融资方式,整合政府公共资产,优化配置资源、完善运营机制、创建精英队伍、打造精品工程。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主体,全力打造高效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十二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所引用的历史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05年、2006年、2007年的三年连续审计(连审)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2005年度至2007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注:以上全部债务/EBITDA、EBITDA/利息倍数中债务为剔除商业银行债务的公司实际有息债务,资产负债率和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未剔除铁岭商行吸收的存款。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发行提供了2005~2007年度连续三年审计报告,报告均由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结论。

    由于财务合并范围内铁岭商行资产规模占公司总资产规模比重较大,其经营具有行业特殊性,与一般企业的核算方法不同,因此公司合并报表中部分财务指标不具可比性。

    截至2007年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1351723.52万元,负债总额955809.95万元,所有者权益378966.97万元;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942.69万元,利润总额28242.69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09.04万元。

    二、发行人财务结构分析

    2005~2007年,公司资产总额增长较快,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3.99%,主要来自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增长;资产结构方面,2005~2007年资产结构有所波动,流动资产和长期贷款及投资占比下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占比提升,整体仍以流动资产为主。

    2005~2007年资产结构占比表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涉及公用事业和金融两大板块业务收入。2005~2007年,在铁岭商行业务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17%。2007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942.69万元,其中公用事业收入15300.74万元,占27.35%;金融板块业务收入为40306.08万元,占72.05%,是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收入。

    2005~2007年,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一致,金融板块业务对公司主营业务利润贡献较大。从主营业利润规模来看,由于公用事业板块业务多为亏损或微利,加之该板块业务成本波动较大,2005~2007年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不稳定,分别为7673.69万元、-856.89万元和25433.71万元。其中,2006年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为负,主要是当年增加13000万元的土地开发成本。2007年公司加强公用事业和金融两大板块业务的营业成本的控制,主营业务利润大幅增加,主营业务利润率也提升至45.74%,为三年最高点。

    2005~2007年,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期间费用也随之上升。公司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4.39%、49.91%和35.76%,导致公司2005年、2006年营业利润为负,2007年公司虽盈利5386.74万元,但自身盈利能力偏弱,还主要依靠地方财政补助。

    公司作为铁岭市政府重要的投融资平台,每年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收入。2005~2007年公司获得财政补贴收入分别为4558.65万元、35887.41万元和22817.94万元,为公司利润总额的主要来源。

    2005~2007年,公司总资本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在波动中有所上升,近三年两项指标的平均值分别为1.78%和14.03%。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偏弱。

    未来,随着公用事业和金融业务盈利能力的增强,以及政府财政补贴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提高。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看,2005~2007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在波动中有所上升,2007年底两项指标分别为58.31%和57.84%。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低的主要是由于铁岭商行存款增多所致。

    从长期偿债能力看,2005~2007年,公司EBITDA利息倍数和债务保护倍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EBITDA利息倍数指标较好,三年均值为14.34倍,2007年为18.09倍。2007年,公司债务保护倍数为0.03倍,筹资活动前现金流量净额对全部债务的保护能力也较弱。总体上看,报表反映公司对整体债务的保护能力偏弱。但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公司实际偿债压力不大:

    1、受铁岭商行的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负债反映较重。剔除铁岭商行的负债,截至2007年底,公司的负债合计约为38000万元,其中有息债务合计13000万元(10000万元的应付票据和3000万元的信用借款),其余主要为应付的工程款。截至2007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71%,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为69.19%,公司实际债务水平较低,债务负担较轻。预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将分别上升至20.61%和15.58%,债务水平仍然较低。

    2、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铁政办[2007]56号文和铁政函[2008]8号文件规定,本期债券的偿付由地方财政安排的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提供偿债保障,发行人授权作为开发基金使用运营主体。

    以开发基金收入各项目历史实现的收入情况为依据,预计2008-2012年未来五年开发基金的规模将分别达到6.01亿元、7.16亿元、8.53亿元、10.20亿元和12.23亿元,五年累计将达到44.13亿元。对应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此偿债基金具有较大的覆盖倍数,发行人实际偿债压力不大。

    五、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方面,由于受铁岭商行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以金融业务往来资金流动为主。2005~200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776.16万元、55668.63万元和1526.32万元。200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是收回的中长期贷款减少所致。

    由于发行人对外投资活动相对较少,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量均较小。2007年因公司在建工程的增多,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明显增大。2007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分别为1150.61万元和34495.8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净流出33345.22万元。

    发行人重组后运作时间较短,尚未开展大规模筹资活动。2007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分别为33325.50万元和13115.6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09.86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现状与未来项目投资建设计划,预计公司经营活动的获利能力将有所提高,但投资活动仍保持净流出,且规模相对较大,仍需依靠外部融资。

    第十三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第十四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发债资金投向概况

    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6亿元用途为:其中3.8亿元用于铁岭新城区基础实施建设一期工程项目,1.3亿元用于沈铁工业走廊辽宁环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9亿元用于铁岭新城区莲花湖湿地修复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37.71亿元。

    项目概览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项目情况介绍

    (一)铁岭市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

    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土地征用面积为14058亩,项目选址在铁岭市铁岭县凡河镇,计划修建主干道7条、次干道7条,总长度64.7公里。修建桥梁16座。其中,凡河大桥两座,跨度350米,钢结构斜拉桥;城内水系桥14座,跨度50米。修建一次变电所一座,二次变电所三座(660KVA)。修建供水工程,日供水量为8万吨,本报告范围为一期供水量4万吨,一期建设水源井10眼,配水管网46.2公里,雨水泵站两座。一期供热面积600万㎡,计划按五台64MW高温热水锅炉,铺设高温热水锅炉热力外线一级管网13公里(管径300㎜-900㎜),建设换热站45座。

    (二)沈铁工业走廊辽宁环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征地拆迁、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厂、供热管网、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本项目征用土地3750亩,一期工程新建道路8条,道路总长度为18.9公里。建设日产4万吨水厂一座,给排水管网35000米,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建供热管网30520米。一次变电所1座,二次变电所3座。电话装机容量为0.76万门。

    (三)铁岭市新城区莲花湖湿地修复工程

    本项目主要包括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湿地景观与资源利用示范;湿地管理与建设试点示范;湿地科普教育示范;莲花湖湖区清淤,居民动迁,清水引入,城市段污水收集系统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系统。本项目是经国家审批的六大湿地中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湿地修复项目,目前已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批,铁岭市新城区已注册成为“北方水城”。

    第十五条 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保障措施具体条款

    (一)质押担保

    公司将其持有的72.77%的铁岭市商业银行的股权作为质押资产,对本期债券进行偿债保护,在发行人不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金的20个工作日内,由海通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对质押资产进行处置。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债券持有人特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主张债权、行使质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债权代理人具体权限如下:

    1、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谈判,代理债券持有人主张债权(包括诉讼与仲裁)。

    3、代理债券持有人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人签订《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协议》。

    4、代理债券持有人行使根据《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协议》取得的质权以及依据该协议取得的其他权利。

    5、代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质押资产进行动态监督、跟踪质押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定期、不定期出具报告。若质押资产价值减少至低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1.2倍时,发行人应追加质物或抵押物以保证质押及抵押资产价值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1.2倍。债权代理人可将质押资产价值变动的日常监管工作委托给其他机构。

    6、代为领取并保管质押权证书或相应质押登记凭证。

    7、在《2008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代理债券持有人实现质权,以法律允许的方式处分质押标的。

    8、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具体条款见《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书》和《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大会规则》)

    (二)偿债基金

    根据铁政函[2008]8号文和铁政办发[2007]56号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用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部借款主要由开发基金来偿还,开发基金在保证铁岭投资公司如期偿还各类债务本息的前提下,再进行项目建设投资,其中铁岭投资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列为优先债务,并每年将25%开发基金收入纳入偿债准备金,进一步保障铁岭投资公司对各项债务的如期兑付。根据开发基金未来五年收入预测,预计未来五年偿债准备金规模分别为1.50亿元、1.79亿元、2.13亿元、2.55亿元和3.06亿元,五年累计将达到11.03亿元。

    开发基金使用运营主体为发行人,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资金来源内容:在沈铁工业走廊地域范围内实现的可用于建设性支出的政府财政性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非税收入等均可列入开发基金。

    开发基金设计总规模为10亿元,每年市政府承诺拨入货币资金3-4亿元,其中1亿元形成补贴收入,用于偿还债券利息,2-3亿元形成资产,同时承诺开发基金在两年内达到设计总规模10亿元。

    具体资金来源情况为:

    1.国有土地出让收益;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其他非税收入;5.预算安排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建设资金;6.沈铁工业走廊工业园区企业地方税收增量收入;7.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

    开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由发行人设立“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专户,不分来源和性质,开发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均纳入专户核算管理。确保开发基金安全运行,加强开发基金的管理,保持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增强偿债能力,壮大资本实力。

    以开发基金收入各项目历史实现的收入情况为依据,按近五年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26.1%计算,预计2008-2012年未来五年开发基金的规模将分别达到6.01亿元、7.16亿元、8.53亿元、10.20亿元和12.23亿元,五年累计将达到44.13亿元。

    (三)政府回购承诺

    为了提高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保证2008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6亿元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铁岭市政府与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政府回购承诺书。铁岭市政府承诺当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情况触发回购条款时(当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情况后,质押物的处置及偿债基金进行清偿后仍无法偿付本期债券的全部债务时,触发回购条款),回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包括在建工程)中由发行人投资所取得的所有权部分。

    触发回购条款后20个工作日内由发行人与铁岭市政府聘请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在建项目价值进行评估,触发回购条款后30个工作日内,铁岭市政府必须按照评估价值完成所有款项划拨,发行人获取回购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款项对于债券持有人的优先偿付,偿付总额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具体条款见《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政府回购承诺书》)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制定专门的制度规范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

    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上述三个项目的建设。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或单位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综合部执行下列程序:使用部门使用募集资金由财务人员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资金使用超出计划额度时,超出额度的资金筹集由董事会批准。同时,禁止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公司总经理将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听取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于每季度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应当同时抄报执行监事,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牵头,由综合部、项目部共同编制。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由监察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投资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核实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总经理。

    第十六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本期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策:本期债券利率水平的确定已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走势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可能变动对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本期债券申请在合法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以提高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手段。

    2、兑付风险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身所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可能无法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或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对策: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过发行人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已经有权部门的批准,同时发行人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争取早日建成并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并已为本期债券偿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偿付计划。另外,发行人提供铁岭市商业银行股权作为本期债券质押资产,同时设置了偿债基金和政府回购等偿债保障安排,这些保障措施也将大大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时间上市或交易流通,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后在二级市场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申请,经批准后在国家批准的交易场所挂牌上市。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建设补贴是其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政策及铁岭市财政补贴政策的变动均会对其收入和利润产生重要的影响,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地方政府支持度、公用事业收费标准调整等方面的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对策:随着“振兴东部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铁岭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的逐步落实,在可预见的将来,铁岭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还将不断加大。发行人作为铁岭市国有资产运营平台和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政府财政补贴和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的相关政策规定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稳定的收入保证。因此政府政策出现对行业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很小。(下转封五版)

    姓名性别学历职务
    袁 卫 亮博士董事长
    孙 耀 民本科副董事长
    沈 铁 东硕士副董事长
    李    军本科董事
    郝 述 毅本科董事
    王 耀 华MBA董事
    马 铁 军本科董事
    秦    俭本科董事
    刘    丹本科董事

    (1)综合经济指标(万元)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年均复合增长(%)
    GDP1765242216311426423073239324408434523.33
    (2)产业结构(%)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平均值
    第一产业28.728.426.424.625.0526.63
    第二产业34.237.840.542.945.840.24
    第三产业37.133.833.132.529.1533.13
    (3) 地方财政(万元)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年均复合增长(%)
    税收收入(纯预算内收入)9602310867812787016308823045124.47
    非税收入(基金收入)67045519637739511092824051237.62
    地方财政合计收入16306816064120526527401647096330.36
    刚性成本支出10742412001513985715023819702916.37
    (4)上级补助(万元)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年均复合增长(%)
    上级补助(转移支付)17406718258521410127966830416414.97
    刚性转移支付补助348603864750772698159253827.64
    (5)地方实际可控财力19485118456422873733363148556025.64

    项    目2007年2006年2005年
    资产总额(万元)1351723.52766406.02570045.84
    所有者权益(万元)378966.9751084.4930399.87
    长期债务(万元)13757.4823501.6823283.11
    全部债务(万元)955809.95695725.65521155.3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55942.6947686.6433530.77
    净利润(万元)22111.4417003.981718.66
    经营性净现金流(万元)1526.3255668.6332776.16
    主营业务利润率(%)45.74-1.8123.16
    净资产收益率(%)5.8333.295.65
    资产负债率(%)70.7190.7891.42
    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69.1990.391
    流动比率(%)58.3161.9252.96
    EBITDA利息倍数(倍)18.0913.865.69

    科 目 (%)2005年2006年2007年
    流动资产46.2554.3140.64
    长期贷款及投资42.5336.8520.71
    固定资产10.768.4319.95
    无形资产及其他0.460.4118.70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概算
    1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项目240,010
    2沈铁工业走廊辽宁环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80,700
    3铁岭新城区莲花湖湿地修复工程项目56,405
     合计37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