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上网价每度再提两分 中国能源价格改革凸现微调思路
2008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叶勇
⊙本报记者 叶勇
为进一步缓解火电企业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高昂的成本压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时隔两个月之后再次发文决定上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8月19日,发改委网站发布文件称,近日,发改委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作调整。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不作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发改委强调,各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下转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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