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8月18日下午在西安人民大厦索菲特会展中心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8年8月11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小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 12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总监、大唐律师事务所及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CNG公司重组改制项目的议案》,会议以12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开发天然气终端市场,扩大下游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同意与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合作开发CNG项目。合作的模式是在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原CNG业务的基础上,重组改制组建新公司。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以与CNG业务有关的净资产出资;公司以现金出资,拟出资额为6971.33万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继续进行尽职调查,并积极推进双方合作的进展,该项目的实施,需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我方在两年内取得该公司的控制权,若不能达到控股的目的,则终止合作;(2)对方对于改制重组设定了时间要求,若我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对方有单方终止的权力。若对方提前终止,则公司不再进行后续工作。(3)该项投资待时机成熟时,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签署正式协议后及时进行公告。
二、会议以12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IPO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设3个募集资金专户, 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专户存放资金61,385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宝鸡至汉中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泾河分输站扩建工程项目、泾阳永乐分输站工程项目、扶风县城市气化一期工程项目、阀室改分输站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雁塔路支行专户存放资金2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靖西二线(四期)工程项目、偿还贷款项目、阀室改分输站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存放资金2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靖西二线(四期)工程项目、偿还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同意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