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投资者大会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巴士股份”)与上海久事公司(“久事公司”)于2008年8月13日召开短期融资券投资者大会,讨论巴士股份尚未到期短期融资券(08沪巴士CP01,债券代码:0881082,下称“本期融资券”)债务转让事宜。大会应参加投资者12名,实际参加6名。参会投资者持券金额占本期融资券待偿还总额的65%,未参会投资者均已事先表示完全同意投资者决议。投资者已于2008年8月18日之前全部提交回执,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于证监会批准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后,将本期融资券债务转让给久事公司。转让后,久事公司承担与该笔融资券有关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等),巴士股份不再承担任何与该债务有关的义务。
二、同意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补充条款,及将该等补充条款与原募集说明书共同作为本期融资券的最终债务契约,如两者约定出现歧义,以补充条款为准。同意将补充条款公布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三、同意本期融资券债务转让的实施及相应补充条款以巴士股份取得证监会对于巴士股份重组做出最终批准且完成本期融资券债务交割为前提。如巴士股份在本期融资券到期日之前并未取得该等批准或尚未完成本期融资券债务交割,则巴士股份仍然承担本期融资券所有债务责任。
本期融资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