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08—4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9日在兴山县昭君山庄召开了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总额为101449606股,占总股本的40.26%。因公司董事长李国璋先生出差,会议由副董事长孙卫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魏飞武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以1014496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魏飞武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