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公告
2008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08-03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严格执行了股改以及06年整体上市时的承诺,其持有的公司167,882,520股股份已于2008年3月17日解除限售,按照原承诺,其余处在限售状态的股份将分别于2009年3月7日和2009年6月20日解除限售,数量分别为491,872,680股和1,779,700,000股。
2008年8月19日,公司收到太钢集团的承诺函。太钢集团作为公司的独家发起人和控股股东,本着对太钢不锈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公司其他股东负责的态度 ,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就其持有的太钢不锈股份减持事宜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一、太钢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271,572,680股尚未解除限售股份在原承诺基础
上延期锁定二年。即上述2,271,572,680股将分别于2011年3月7日和2011年6月20日解除限售,数量分别为491,872,680股和1,779,700,000股。
二、太钢集团目前已解除限售的167,882,520股在股价低于30元时不在二级市场
出售(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太钢不锈股份减持事宜承诺函》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