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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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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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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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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08-016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8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8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承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员工公寓楼三期、四期工程的议案;

      为提高开发区综合配套能力,解决进区企业的员工住宿问题,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员工公寓楼三期、四期工程。工程预计总造价为3,500万元,预计实现毛利300万元。

      因委托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该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08-017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员工公寓楼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因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故此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方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关联交易预计实现毛利人民币300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员工公寓楼三期工程(包括两幢员工公寓楼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四期工程(包括三幢员工公寓楼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18,211平方米)。

      二、关联方介绍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8,595,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6%。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于1992年4月成立,系国有企业,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为马利女士,注册资本为126,363.5万元。其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企业,物资供应,国内贸易,项目开发等。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内容

      为提高开发区综合配套能力,解决进区企业的员工住宿问题,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园区建设的经营优势出发,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员工公寓楼三期、四期工程,预计造价为3,500万元,预计毛利为300万元。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预计实现毛利300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该项交易,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