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8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8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承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员工公寓楼三期、四期工程的议案;
为提高开发区综合配套能力,解决进区企业的员工住宿问题,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员工公寓楼三期、四期工程。工程预计总造价为3,500万元,预计实现毛利300万元。
因委托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该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08-017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员工公寓楼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因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故此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方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关联交易预计实现毛利人民币300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员工公寓楼三期工程(包括两幢员工公寓楼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四期工程(包括三幢员工公寓楼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18,211平方米)。
二、关联方介绍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8,595,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6%。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于1992年4月成立,系国有企业,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为马利女士,注册资本为126,363.5万元。其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企业,物资供应,国内贸易,项目开发等。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内容
为提高开发区综合配套能力,解决进区企业的员工住宿问题,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园区建设的经营优势出发,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员工公寓楼三期、四期工程,预计造价为3,500万元,预计毛利为300万元。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预计实现毛利300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该项交易,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