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上市公司按期完成规范运作自查自纠
2008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海民
⊙本报记者 刘海民
2008年6月下旬至7月底,在青岛证监局的积极推动下,青岛辖区11家上市公司全部披露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青岛辖区上市公司开展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做好这项工作,青岛证监局及时下发《关于防止大股东以及关联方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青证监发[2008]127号),其中对自2008年6月份起恢复逐月报送资金占用情况统计表等有关事宜提出明确要求。
2008年6月27日,青岛证监局组织召开了“青岛辖区防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专题会议”,副局长姜岩、青岛市国资委等政府部门领导、辖区11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近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严防辖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反弹和复发提出工作要求,各上市公司按照会议的要求,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此外,青岛证监局还以监管责任人通过电话答复、现场督促、约见高级管理人员谈话等方式,督促辖区各上市公司及时开展规范运作自查自纠专项活动,按时披露自查自纠情况。在青岛证监局和青岛辖区各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各上市公司如期完成了规范运作第一阶段自查自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