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不向平安提索赔
2008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蕾
⊙本报记者 黄蕾
“飞人”刘翔因伤退出比赛,能否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记者20日从承保方中国平安获悉,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20日表示,当下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刘翔尽快从伤病中恢复重返赛场,并无需要向中国平安提出索赔。
2007年10月,中国平安向担任其“公益大使”的刘翔赠送了一份1亿元保额的意外伤害险保单。作为中国国家田径队保险合作伙伴,中国平安同时向其余的田径队员每人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保险期限自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为时1年。
刘翔因伤退赛后,中国平安及时通过相关渠道对刘翔表示慰问,并主动表达了提供相关保险服务的意图。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则回应说,基于双方前期达成的保险合同及对相关条款的理解,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及刘翔本人不打算对中国平安提出索赔。
是不想索赔还是不能理赔?按照此前签订的保险合同,刘翔这份保单是一份标准的意外险保单,并非为刘翔量身定制的保单,所涵盖的风险范围均在正常的人身意外险保障范围内,也就是说只有在发生意外导致伤残时才能进行赔偿。
根据目前公开信息来分析,保险业专家认为,刘翔之伤非意外伤害,他的受伤更大程度上属于职业伤害,并不在意外伤害险保障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从常理上来说,刘翔即使提出索赔,也可能被拒之门外。
记者从中国平安了解到,最初,该公司确实想针对刘翔的腿为其量身定制一份保单,不过,由于中国保险业缺乏相关承保经验,因此,量身定制保险的计划最终未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