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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沪试点非金融机构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
    2008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小兵 苗燕
      ⊙本报记者 李小兵 苗燕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批准在北京和上海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凡符合条件的境内非金融机构经批准,可以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首批两家非金融类商业机构——上海张江艾西益外币兑换有限公司和北京通济隆丰盛科技有限公司,当日获得了“特许货币兑换”牌照,获准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这是国内首次突破了只能由银行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从而允许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境内机构为非金融类的商业性机构。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通知》规定,申请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外币代兑机构资格一年以上等能够保证业务正常稳定开展的必要条件。

      此次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在规定的年度总额内办理境内个人结售汇业务和境外个人结汇业务,并可为境外个人办理每人每日累计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境内关外网点限额为1000美元)的人民币兑出外币现钞的业务。二是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经营机构,可使用自身品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自行选择合作银行;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状况选择挂牌交易的货币种类,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汇价管理有关规定确定挂牌交易汇价。三是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须通过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外汇局实行全过程监管。

      记者从首批获得特许业务试点资格的北京通济隆丰盛科技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在首都机场设有兑换点3个,为24小时营业。收费标准为每笔兑换金额的1%。至4%。,但由于相关的规定还未出台,因此最低收费标准仍然没有确定。另外一家获得特许兑换试点的公司上海张江艾西益外币兑换有限公司现在在上海有3个网点,2个位于浦东国际机场,还有一个位于张江地铁站。

      长期以来,我国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主要由银行办理,而银行由于网点数量、经营时间等因素的限制,难以充分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需要。相关报道详见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