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二○○八年八月八日以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八年八月二十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功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销售和出口业务;商品房销售;高新技术的开发与投资;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汽车(不含小汽车)、汽车轮胎的销售;本企业产品及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汽车运输。”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销售和出口业务;商品房销售;高新技术的开发与投资;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汽车轮胎的销售;本企业产品及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汽车运输。”
2、《公司章程》原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改选、更换、增补或董事会换届时,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会提出,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监事改选、更换、增补或监事会换届时,应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监事候选人由本届监事会提出,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
(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公司同时选举两名及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达到 30%以上时,公司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的操作办法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修改为: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的选聘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改选、更换、增补或董事会换届时,本届董事会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
(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推荐董事候选人;
(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六)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七)公司董事会中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监事改选、更换、增补或监事会换届时,应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监事候选人由本届监事会提出,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
(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公司同时选举两名及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达到 30%以上时,公司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的操作办法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6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00八年八月二十日下午14时在公司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