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8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08—03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8年8月19日下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题为《国家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不做调整》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讯中获悉,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自治区不做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广东省相关部门关于上调电价的文件,因此公司尚未知悉下属各火力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但本次国家提高上网电价将对我公司下属火力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待接到广东省相关部门关于上调电价的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