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08-04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8月19日下午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获悉,自2008年8月20日起,全国火力发电(含燃煤、燃油、燃气发电和热电联产)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其中广东省地区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2.5分钱,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
本公司现暂未收到广东省相关部门关于提高上网电价的正式文件,因此尚未知悉下属各火力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待收到关于提高上网电价的正式文件后,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国家提高上网电价将对我公司下属火力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