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0版)
类别 | 接待地点 |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讨论的主要内容 | 提供的资料 |
公司推介 | 香港 | 2008年3月 | 2007年度业绩说明会 | 分析师、投资者 | 2007年度报告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香港 | 2008年3月 | 电话会议 | 分析师、投资者 | 2007年度报告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
深圳 | 2008年3月 | 分析师大会 | 分析师、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
深圳 | 2008年4月 | 电话会议 | 分析师、投资者 |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
外部会议 | 深圳 | 2008年3月 | 国泰君安推介会 | 国泰君安客户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深圳 | 2008年3月 | 广发证券推介会 | 广发证券客户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
香港 | 2008年4月 | 瑞士信贷推介会 | 瑞士信贷客户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
香港 | 2008年5月 | 花旗银行推介会 | 花旗银行客户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
北京 | 2008年6月 | 中信证券推介会 | 中信证券客户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
深圳 | 2008年6月 | 中投证券推介会 | 中投证券客户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
公司参观 调研接待 | 境外投资者部分 | |||||
公司 | 2008年上半年 | 实地调研 | 美林证券、花旗银行、雷曼兄弟、JP摩根、德意志银行、Brummer&Partners、Prudential、American century、高盛高华、TB Alternatives Assets、Acre-asset、Matthews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Treasury Asia、GE资产管理公司、大华继显、Cantillon、Capital World Investors、富达资产管理公司、中银国际、UBS、Indus Capital、Edinburgh Partners、大河证券、Capital International、元大证券、Citadel Investment Group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
境内投资者部分 | ||||||
公司 | 2008年上半年 | 实地调研 | 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国泰君安、嘉实基金、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天治基金、上海远东证券、润晖投资、新华资产、甘肃信托、第一上海证券、中海基金、平安资产管理事业部、广发证券资产管理部、招商证券、申万巴黎、天相顾问、景顺长城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已发布的公告和定期报告 |
6.6《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执行情况及其他事项
6.6.1《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遵守情况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全面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中的原则及守则条文。
6.6.2 董事的证券交易活动
本公司董事确认本公司已经采纳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充分咨询后,本公司并无获悉任何资料合理地显示各位董事及监事于报告期内未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的准则。
6.6.3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经联同管理层讨论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惯例,并讨论审阅了本报告,包括审阅了本集团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未经审计 □审计
7.2会计报表
7.2.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见附录一)
7.2.2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见附录二)
7.3 报表附注
7.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2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变化情况 | 变化原因 |
广州南方电信系统软件有限公司 | 减少 | 转让股权 |
ZTE JAPAN K.K.(中兴通讯(日本)有限公司) | 增加 | 新设成立 |
ZTE FRANCE SASU(中兴通讯(法国)有限公司) | 增加 | 新设成立 |
ZTE Bolivia S.R.L.(中兴通讯(玻利维亚)有限公司) | 增加 | 新设成立 |
7.3.3 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1日
附录一: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附前)
附录二: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附前)
1.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而编制。除以下对本集团有影响之新增和修改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同时包括香港会计准则及其诠释)外,在编制本期间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时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编列基准乃与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1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集团
及库存股份交易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2号 服务经营权之安排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14号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界定权益资产之
限制、最低资本要求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采纳以上新增和修订后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后,对本集团之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的计量方法没有重大影响。
2. 分类资料
下表呈列截至2008年及2007年6月30日止年度本集团按业务及地区分类之收入、溢利分析如下:
(a) 业务分类
电信软件系统
无线通信 有线交换及接入 光通信及数据通信 手机 服务及其它产品 综合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8年 2007年 2008年 2007年 2008年 2007年 2008年 2007年 2008年 2007年 2008年 2007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类收入:
电信系统合约 7,495,122 6,801,44 1,115,337 592,150 4,242,792 2,545,361 - - 1,360,829 991,461 14,214,080 10,930,420
货品及服务销售 - - - - - - 4,294,615 3,592,480 1,220,289 709,032 5,514,904 4,301,512
总计 7,495,122 6,801,448 ,115,337 592,150 4,242,792 2,545,361 4,294,615 3,592,480 2,581,118 1,700,493 19,728,984 15,231,932
分类业绩 1,499,886 2,068,817 200,023 121,797 957,748 394,428 648,304 253,364 437,692 67,216 3,743,653 2,905,622
利息及未分类收入 509,624 411,715
未分类开支 (3,072,918) (2,588,316)
融资成本 (321,591) 119,877)
分占下列公司溢利及亏损:
共同控制企业 - 649
联营公司 9,874 1,058
税前溢利 868,642 610,851
税项 (199,216) (55,444)
本期间溢利 669,426 555,407
2. 分类资料(续)
(b) 地区分类
中国 亚洲 (不包括中国) 非洲 其他 综合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
2008年 2007年 2008年 2007年 2008年 2007年 2008年 2007年 2008年 2007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类收入:
电信系统合约 6,265,192 5,969,210 4,222,209 2,292,233 2,761,605 1,733,348 965,074 935,629 14,214,080 10,930,420
货品及服务销售 796,418 1,292,125 1,428,068 1,687,770 1,072,825 116,845 2,217,593 1,204,772 5,514,904 4,301,512
7,061,610 7,261,335 5,650,277 3,980,003 3,834,430 1,850,193 3,182,667 2,140,401 19,728,984 15,231,932
3. 营业额
收入(亦即本集团营业额)指于电信系统合约应占收入及出售货品及服务的发票总值,减增值税,并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集团内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于综合账目时抵销。
本集团的营业额、其它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2008年1-6月 | 2007年1-6月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营业额 | ||
电信系统合约 | 14,214,080 | 10,930,420 |
销售货品及提供服务 | 5,514,904 | 4,301,512 |
19,728,984 | 15,231,932 |
4. 税前利润
本集团税前利润已扣除:
2008年1-6月 | 2007年1-6月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所售存货成本 | 11,786,219 | 9,622,112 |
折旧 | 255,220 | 253,327 |
无形资产摊销 | 40,062 | 26,300 |
呆坏账拨备* | 168,191 | 55,468 |
产品保养拨备** | 7,897 | (146,000) |
陈旧存货及可变现净值拨备** | 31,267 | 66,533 |
出售固定资产亏损* | 3,459 | 5,683 |
股权激励计划成本 | 148,834 | 148,834 |
* 呆坏账拨备、出售固定资产亏损已计入综合损益表的「其它运营开支」。
** 产品保养拨备、陈旧存货及可变现净值拨备已计入综合损益表的「销售成本」。
5. 税项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8年1-6月 | 2007年1-6月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本集团: | ||
本期-中国大陆 | 141,330 | 39,242 |
本期-海外 | 135,540 | 55,279 |
递延税项 | (77,654) | (39,077) |
期内税项支出总额 | 199,216 | 55,444 |
香港利得税拨备已就于年内在香港产生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税率计提(2007年:17.5%)。其它地区应课税溢利之税项,已按照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国家之现行法例、诠释及惯例按当前税率计算。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统一税率为25%。
本公司与在中国深圳经济特区注册及经营的附属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本年度本集团按照过渡税率计算相关税项。本公司因是深圳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6. 股息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6个月,董事不建议派发中期股息(2007年同期:无)
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每股收益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期间母公司持有人应占普通股权益及于期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计算。
每股稀释摊薄盈利乃根据本期间母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溢利计算,并经调整以反映可转换债券之利息。而用作计算的股份加权平均数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加权平均数为期内已发行普通股数目(即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数目)及假设所有可转换债券被视作已获悉数兑换,并发行之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及加上假设行使所有具摊薄影响潜在股份而不收代价发行股价的加权平均数。
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每股收益(续)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
2008年1-6月 | 2007年1-6月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收益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 557,386 | 459,840 |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 50,111 | - |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费用) | - | - |
调整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 607,497 | 459,840 |
股份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包括股票红利)** | 1,343,330 | 1,343,330 |
稀释效应——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 9,596 | - |
可转换债券 | 27,167 | - |
调整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1,380,093 | 1,343,330 |
*由于计及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会令每股稀释摊薄盈利金额增加,故可转换债券对期內每股基本盈利具有反摊薄影响,因此并无披露每股稀释摊薄盈利之金额。
**相关之股票红利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及财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也应当考虑在内。
8.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电信系统合约的进度付款一般按合约协议的付款期支付。本集团主要以信贷方式与主要客户订立贸易条款,惟一般会要求新客户预付款项。信贷期一般为期90日,并视乎客户的信誉可延长最多至2年。主要客户的信贷期由高级管理层定期审阅。本集团严格控制其未偿还应收款项,并设立信贷控制部门将信贷风险减至最低。过期结余乃由高级管理层定期检阅。鉴于上述因素,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信贷风险。应收贸易账款并无附带任何利息。
于结算日,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按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的账龄分析载列如下:
2008年6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6个月内 | 9,881,562 | 8,153,438 |
7至12个月 | 1,819,027 | 954,568 |
1至2年 | 360,797 | 221,696 |
2至3年 | 4,385 | 6,512 |
3年以上 | - | - |
12,065,771 | 9,336,214 | |
减:列为流动资产部分 | (11,484,358) | (8,755,207) |
长期部分 | 581,413 | 581,007 |
9.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按发票日期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2008年6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6个月内 | 11,829,148 | 11,564,337 |
7至12个月 | 59,809 | 167,747 |
1至2年 | 15,250 | 30,528 |
2至3年 | 8,759 | 12,151 |
3年以上 | 32,243 | 27,906 |
11,945,209 | 11,802,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