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001号文核准,2008年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定于2008年8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面向投资者公开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2亿元人民币,其中网上预设发行份额1.2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总量不足1.2亿元,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二、发行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按面值平价发行,采取单利按年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期限10年,起息日为2008年8月25日,到期日为2018年8月25日。
三、公众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网上认购代码为“101688”,证券简称为“08中粮债”;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2004。
四、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认购“08中粮债”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允许重复认购。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报盘认购,以1,000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张;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五、公众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08中粮债”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六、有关“08中粮债”的其他信息详见有关媒体刊载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08年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