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试水民间贷款公司
2008年08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辽宁省政府日前出台文件,明确对中小企业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这个名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全省14个市每市选择一个县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运行一段时间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达到在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信贷服务。”
目前,资金成为制约众多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辽宁于8月中旬出台的《意见》为这个省大量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意见》明确了民间可以设立贷款公司。“鼓励国有大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好的民营企业,以及其他有能力的法人成立贷款公司,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同时,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
另外,《意见》提倡全国性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必须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增加幅度较大的,辽宁省将给予奖励。